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近段来,桃源县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和谐组工”,坚持用和谐的理念指导当前组织工作。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用干部,构建和谐的干部工作氛围。对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拟解决职级待遇的干部的选用,坚持实行“三述两推三考”,即述职、述廉、述学,组织推荐、群众推荐,考学、考绩、考廉。首先,召开单位全体人员会议,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干部对近年来个人所取得的成绩、学习、勤政廉政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自我综述。参会人员根据干部“三述”情况及平时了解的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单位党组织在综合考虑干部现实表现、“三述”情况、民主推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再向组织部门推荐。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拟提任干部的学习情况、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
二、坚持以人为本,真情关爱党员干部。县委组织部围绕增进团结,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好“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作用。一是扶助特困党员。全县192名组工干部分别与539名农村、企业特困党员结成了帮扶对子,从生活物资、生产启动资金、致富技能、就业信息等方面帮带,县委组织部从党费留存部分拿出11.76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目前生活困难的问题。二是关爱基层干部。对长期在贫困乡镇、边远山区任劳任怨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实行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上予以关照。如近段时间,对担任乡镇党政正职9年以上的1名党委书记呈报市委明确了副处级待遇。三是关心离退休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曾庆红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老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近段时间,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局组织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慰问金和《江泽民文选》、《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学习资料1300多册(份),征集了821条有关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桃源的意见和建议。
三、积极组织开展“和谐创建”主题活动,整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近段时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医院”、“和谐学校”、“和谐家庭”目标,从倡导文明树新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形成团结进取的工作局面着力,扎实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如县委组织部围绕创建“和谐机关”,在部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听取一堂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辅导报告、开展一次“如何构建和谐组工”的大讨论、组织一次部内干部与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上门走访一名老上访户、帮助特困党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