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17个省区市党委换届工作正在陆续进行,一些地方市县领导班子也面临换届。在换届选举结束后,有一个情况需要引起重视,就是少数干部群众对在差额选举中落选的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猜测和议论,甚至把落选的干部与不称职干部等同起来;有的落选干部感到脸上无光,压力很大,怕被人瞧不起,担心失去组织上的信任,影响今后的使用。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势必会影响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调动和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把力量凝聚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事业上来。
实行差额选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要求在选举中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按照选举结果来决定候选人的当选和落选。既然是实行差额选举,有人落选就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从这次省级党委换届的情况看,从选举参加省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开始,就有一定比例的差额;在代表大会上选举省委委员和省纪委委员有差额;最后到一次全会上选举省委、省纪委常委,也有差额。因此,在换届选举中,必然会有一些组织提名的同志落选。省级党委换届后,在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中,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代表可以联名提出候选人,可能会有更多组织提名的同志落选。还应该看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化,“差额”的方式,还会更加广泛地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去,越来越多的干部可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因此,面对差额选举中的当选和落选的问题,每一个被提名的候选人都要保持一种健康平和的心态,既要学会适应各种形式的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又要做好落选的思想准备。
应当说,一个干部被确定为一定层次领导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这本身就表明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信任。因为,被提名为候选人参加选举的,都是党组织根据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出来的,都是比较优秀的干部。特别是近年来,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不断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得到落实,推荐提名的“关口”更加严格。如在这次省级党委换届中,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普遍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有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和测评票达不到一定标准,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同时,进一步扩大了考察的范围,还实行考察预告和差额考察。因此,那些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同志都是符合提名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在他们中,至于谁当选谁落选,原因可能会是多种多样的。多数情况下,候选人之间难分高下,选举人在经过权衡比较后,从中选择了他们认为相对合适的人选。有的时候,一些优秀、合适的人选,由于各种原因落选了,这也是可能的。这些都属于民主选举正常实施的正常结果,都应正确对待。当选固然光荣,落选也没有必要背上思想包袱,影响工作和事业。
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及时做好各方面工作,帮助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换届选举,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不要没有根据和不负责任地对落选干部加以猜测和议论。同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热情帮助落选的同志解除思想顾虑,减轻思想压力。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尤其要重视这项工作,亲自同落选干部谈话,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理解。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合理地使用落选干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能因为落选就把他们“晾”起来。要分析落选的具体原因,对在正常情况下落选的干部,要选择合适的时机,把他们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发挥作用。过去,一些地方对有的落选干部,在认真分析其特长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该重用的仍然大胆使用,该安排的也及时安排。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这些同志在新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有的还在后来的选举中高票当选。实践证明,组织上的考虑和安排是正确的,这既是对落选干部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他们极大的关心和爱护。
落选的干部也要实事求是地估价自己,既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更要主动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落选不落志,以此为新的起点,更加努力地工作。要顾全大局,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要认真学习、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淡泊名利,以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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