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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湖南凤凰发生一起事故,在建的凤凰大桥伴随着一声巨响突然倒蹋。来自官方的数据,在这次事故中死亡的民工达六十多人。一座长三百余米的大桥还没进场便悄然退场。大桥的承建方是湖南省一个路桥公司,相关报道说这个公司曾建过全国很多大桥,似乎得到这个行业所有奖项,并取得特级资质,这样的公司应该说人才济济,技术一流。凤凰大桥也不是什么世界级难题,是不该出现这样的事,但桥还是倒蹋了,倒蹋的原因很多,有的说是设计的问题,有说是质量的问题。事后有记者采访幸存了民工,一民工说:“我们在拆除模板的时候,发现拱桥上有好多窟窿,大的可以钻进一个脑袋,一只手伸进去深到肘部。工头就叫我们用沙子填进去,然后弄点水泥浆糊在表面了事。”还有民工说:“雨天在下面躲雨雨更大,平常养护要浇水,一浇水我们下面施工的就惨了,得四处躲‘雨’。“拱桥有1米多厚,但水仍能渗透下来。”或许我们可以从民工的言语中看出这样几点:第一,质量不合格是桥倒蹋原因之一;第二,修建的民工不是弱智,在桥下还要四处躲雨肯定明白这桥的质量差;第三,事前民工桥下躲“雨”时却没有一个民工向主管部门反映这“雨”躲得不是。 报道还说湖南路桥公司五十年代就成立,历史算是悠久,在这样公司干活的民工想来不是专家,也都是里手,也许被砸死的民工中就有人预知这桥迟早要倒蹋,只是没想到会倒蹋的这样快,而且还砸到自己头上。人被活活的压死确是一件悲痛的事,可沉痛定思,谁该为他们的死负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尽管民工知道这桥会倒蹋,死伤人是迟早的事,他们没想到砸到自己头上,所以能够安然自在地在桥下四处躲“雨”,最多只是湿湿身,不会掉脑袋,也没有被老板炒掉的麻烦。可这事还真巧了,偏偏就先砸了他们的脑袋。 我小时候淘气,常常把小路两边的草结在一起,然后躲在暗处,看着行人不小心拌着摔到。但有一次,却被自己打的结拌到,摔了个嘴青脸肿,正所谓害人终害己。那时候不懂事,不知道这事的后果是小则伤人,大则使人送命,现在想来这事是做的很不对,我也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破了相,这叫自作自受,倒给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自此不敢害人。六十多个生命也就这样失去,沉痛之余,仔细想来这事和我打草结想拌到别人的事相比,两者还真有点曲艺同工,当然民工们本来没有害人的目的使然,谁也不会想专门建一座桥去砸人,而我打草结是想拌到别人,但两者的结局都差不多,最后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然给他们的教训是重了点,我只是破了点面相,不影响我说话行事,而他们却永久失去说话行事的资格。 在一本书上我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母子俩在街上行走,小孩看见一个小偷正在偷别人的钱,便拉拉母亲的手说:“妈妈,你看,那里有个小偷,快叫警察。”小孩的话还没落音,便被母亲打断:“少管别人的事,走。”然后拉着小孩急忙走开,小孩转过身看了看,天真无邪的眼神最终被人群淹没。偷的是别人的钱,不幸在别人身上,不管这事就不会惹祸上身。这种行动源于对自我的保护,就动机来说,是不该谴责的。在动物界,不管是食草动物,还是食肉动物,刚一出生它们的母亲便首先教它们如何生存。所以当母亲的教育小孩这个明哲保身的生存法则也不算什么稀奇事。这个母亲凭着经验得知,遇上这种事谁说谁就有可能要吃亏。这件事似乎与凤凰大桥倒蹋并没有联系,但我要说的是,正是有众多漠视别人不幸的母亲,也才会有这样漠视生命的民工。 中国历史上推崇隐士文化,古时有很多文化人,看不惯官场腐败,又怕惹来杀头之祸,干脆明哲保身当起隐士,要么纵酒任性,寄情山水,过着清闲自在的生活;要么读经练丹,一心想着自己早日飞天成仙。晋朝有七个出名的文人,号称“竹林七贤”,他们友善相交,游于竹林。其中更有甚者, 做了不少荒唐的事,其中有个叫刘伶的,嗜酒佯狂,任性放浪。一次有客来访,他不穿衣服,而且还很有理由地面对来客的责问,“我以天地为宅舍,以屋室为衣裤,你们为何入我裤中?”还有一个叫阮咸的,和朋友喝酒时嫌麻烦,干脆搬一口大缸,各拿一管子插入缸中,东倒西歪地围着缸用管子吸酒。有一天门外跑来一群小猪,闻酒香偷偷入室,见众人不理,于是也趴到缸上和人共饮一缸酒。最无聊的算是阮籍,当时有一女子,阮籍和她连面也没见过,后来那女子夭折,阮籍却闯了进去,一头倒在灵柩前就哭了个死去活来。这个无聊的阮籍却是明哲保身的高手,后来他为了喝到三百斛步兵酒而主动出仕要求做官,可在官场上又隐又仕,成天打着哈哈,算是全身远祸。中国有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七个读书人,很有点玩世不恭的味道,也玩的很快乐,看起来是不满司马司马懿父子的统治,实际上是苟活于人世,他们文章做的很妙,但不能为天下苍生而屈己,在我看来这书终是白读了。 我在《论语》 中看到孔子和他的学生讨论关于生和死的话题。孔子有个学生问死的意义,孔子回答说:"未知生,焉知死?”对于孔子的回答,我是这样理解的,想是这个圣人当时并没悟透死的意义,于是才这样含糊地打发了他的学生。这也不难看出,中国人关注的是人的今生,而不是人的来世,圣人们研究的是人的入世,而非人的出世,所以,我觉得孔子回答这个学生问题太简单,显得很没有耐心。既然圣人给了这个答案,那学生们也当然不必再乎死的有意义,好好的享受完今生吧,别人的不幸不必成为今日自己良心的谴责。 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位叫普罗米修斯的天神,因为保护怜悯人类,不服从宙斯的旨意,于是把希望放进人们心里,还不顾宙斯的反对,历尽千险把火种偷给人类。这使宙斯气愤,就把他锁在高加索的悬崖上。 但是,普罗米修斯不管宙斯怎样威胁和引诱,都未曾屈服,宙斯将他在悬崖上钉了好几百年,让他忍受刺骨的寒风,灼热的阳光和冰雹击打,还派恶鹰天天啄吃他的肝脏,为了人类,他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之上受尽了磨难。普罗米修斯作为天神,肯定知道背叛宙斯的后果,完全清楚他悲惨的命运,但正是这种对自己命运的清楚认识,造就了他伟大的胜利。普罗米修斯是一位悲剧的英雄,在西方文学中,他的名字也成了“伟大的殉难者”,但他的殉难却远远超越自我,超越人类,也为人类的灵魂点燃光亮。被压在凤凰大桥下的六十多个殉难者,就其殉难的意义来说,不及普罗米修斯的殉难这样伟大,但愿他们的殉难可以为幸存的民工的灵魂点燃一点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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