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自身建设 >> 组工论坛 >> 正文
 

新疆:禁播利用医疗专家、患者所做广告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4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新华网乌鲁木齐12月8日专电(记者何军)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获悉,今后含有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医疗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宣传的医药广告在新疆将被禁播。

    根据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近日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和药品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今后新疆的药品广告中对于药品主治功能和药理作用的宣传都要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能胡乱吹嘘药品的功效,同时也不能隐瞒其副作用。

    此外,今后药品广告中的广告词要谨慎,不科学、不恰当的表述将被禁播,以免引起老百姓的担忧和恐惧,间接地引导他们过量购买或使用药品。

    记者了解到,近期新疆陆续出现了一些广播电视机构在播发药品广告时,夸大甚至虚构药品功能,部分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不符合国家标准等现象,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百姓受骗。

    据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介绍,今后药品广告的播放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特别是药品、保健品、医疗、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的广告,广告主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广告批文。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