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说,衡量一个国家的文化发展程度,博物馆是一个很重要的指标。
5月18日是“国际博物馆日”,人民日报曾经报道,许多博物馆都在这一天免费开放。在中国地质博物馆,观者如潮,与平时寥寥无几的观者相比,形成鲜明对比。其重要原因还是过高票价阻碍了老百姓进入博物馆。
降低票价或免费开放,才能吸引更多的老百姓进入博物馆。而博物馆要维持生存,钱又从哪来?有人提出,由政府承担。但我国受目前经济水平的制约,不可能完全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承担。怎么办?为了让久藏闺中的博物馆走向大众,充分发挥其功能,笔者建议不妨多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博物馆业。
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博物馆市场,可以对国有博物馆和文物保护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有利于创造和谐高雅的社会文化氛围,提高全民素质。这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
2005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博物馆领域。同年12月,文化部颁布了《博物馆管理办法》,就民办非公企业博物馆的性质、地位、责任与义务,以及设立申请、年检与终止、藏品管理、展示与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规定对民营博物馆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这毕竟只是一种鼓励和倡导,要赋予民营博物馆合法地位,还得制定法律法规及相关的配套政策。
民营博物馆是民间文物收藏机构,也是社会公共物品的提供机构、公共财富的收藏机构。因此可以通过制定《收藏法》,从法律上明确民间收藏、民营博物馆的合法地位,对民间收藏的藏品等级、范围、流通途径等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民间藏品的合法交易;在管理上,民营博物馆和国有博物馆同等对待,赋予民营博物馆依法收购和拍卖的权利,取缔文物黑市操作,防止文物藏品的非法经营和不规范经营。
由于博物馆业属于公益性质,利益很低甚至没有利润可言,而民营企业在创办和维护博物馆的过程中要投入大量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采取“放水养鱼”的方针,把民营企业创建博物馆等列为地方政府扶持项目,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同时,还要加大对民营博物馆的监管力度。从严掌握民营博物馆的设立“门槛”,考察其是否有能力保护所收藏的文物,是否有文物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有完备的文物档案制度,这样才能有利于国家监管,防止文物损失和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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