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续困扰我国的体制痼疾中,收入分配问题始终位列其间。而绵延多年的高关注度,则使有关于此的“研究和分析”汗牛充栋。
这是我们继续讨论这一问题的起点,同时也成为我们企图“出新”的巨大陷阱。
事实上,就在笔者于三组《瞭望》新闻周刊专题调研中遴选当下理应关注的“收入分配”主线时,始终困扰于三点:一是这一被关注了十多年的老问题,目前到底解决了什么?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这一问题有了怎样的最新演变?三是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在哪里?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似乎隐含在这两年密集出台的“和谐政策”中,比如城市最低工资,比如社保全覆盖,比如对欠发达地区的大规模转移支付,比如引发争议的《劳动合同法》颁行,乃至对垄断行业工资的“封顶”动议等。
无疑,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底层焦虑,但相对于那些暴发式的财富窜升者(比如房地产商,比如垄断企业随便一个中层干部,比如煤老板、油老板),即便是有高等学历,在竞争性行业兢兢业业本本分分挣钱的“中产”们,也常常深感自己在“金字塔”中的不断下沉,更何况数量庞大近乎无限供给的简单劳动大军?
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最新演变,仔细阅读会发现其在本组专题中若隐若现。比如“不合理分配格局渐呈固化”,比如“贫困的代际传递”,比如“企业分配向资方倾斜”,比如“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倾斜”等,这些本该被系统梳理,但受限于调研条件而略显零碎的内容,实际上是改革发展到今天,诸多体制弊端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渗出的“结石”。
至于第三个问题即“解决之道”的答案,则体现在有关专家对“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的厘清之后,即目前引起人民不满的分配不公问题,主要是“机会不公”和“竞争过程中规则不公”所致,比如权钱交易,比如以属于全社会的廉价资源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行业等。
机会公平,也即起点公平,当然会极大减少不合理收入差距;那些因勤奋程度和个人禀赋不同形成的适度收入差异,则有益于社会进步;而在公平起点上由先天差异造成的过大收入悬殊,则恰恰是二次分配及社会救助的工作范畴和存在理由。
这样的分析之后可知,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解决之道,即是通过深化改革,革除那些源源不断形成“机会不公”和“过程不公”的体制机制弊病,而不是“仅用民粹主义方式去炒作和应对,把问题弄得越来越乱”。
革除体制之弊,当然首先是政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