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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难点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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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16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可以预测,在国有企业、农村、社区、新社会组织中建立起了党组织后,下一步基层党建发
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应是:明确和细化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功能定位、活动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基层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式。在这一方针的指引下,我们将探索出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的规律和特点。

    一、农村——探索领导的对象和方式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对象是千家万户分散的农民,领导的内容是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那么现在,面对的将是越来越多的自愿组织起来的各种合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这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再次重大变革和政治结构的重新组合。对此,党组织如何处理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成为今后农村党组织领导的重点对象和崭新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不同于以往任何经济组织。它不是把农户的土地、耕畜、农具、资金、劳动力等合并起来,而是保留了农户独立的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专门为农户搞好生产、经营而提供服务的,它不以赚取利润为目标,而是以服务农户为宗旨,在组织内部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表决制。这些特点都是党组织需要重新认识并加以尊重的。然而另一方面,它又是弱势个体之间的联合,所以,需要党和政府给以政策、资金的大力引导和强力扶持。对此,党组织必须充分认清和把握它的特征,在引导农民组建合作组织时,既不能包办代替,又要要求党员积极领办、创办,起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党组织从包办型向引导型、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目前各地试行的“支部+合作社”、“支部+协会”等模式,便是处理二者关系的一个探索。这是对农村党组织领导对象与方式的又一次挑战。

    村民自治的出现,使得原有的村党组织一元权力结构变成了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二元权力结构,而且二者都争着“为民作主”,都有法律和条例作依据,甚至出现了尖锐的矛盾。这就提出了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党组织在变化了的政治结构中,如何与村民自治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凌驾于之上或游离于之外,都会出现二元权力结构的矛盾状况。融入或渗透到村民自治组织之中,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应成为解开这一症结的思路。

    为此,各地探讨了一些做法。如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或党政一把手“一肩挑”。 上述做法,减少了“两委”的矛盾与冲突,提高了“两委”的工作效率。然而“两委”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身,党组织领导权的角色与村委会自治权的角色完全混合在一起了。

    对此,河北青县自2002年开始试行的“青县模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设立村民全体会议为权力组织,拥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定权;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为议事机构,行使日常决策、监督权;村委会为办事组织,负责执行决议以及日常村务管理。村党组织怎样起领导核心作用呢?村党委书记按民主程序依法竞选村代会主席,党员竞选村主任、村民代表,把党组织与村民组织融为一体,取得领导的合法性和话语权。把党的领导的过程变成组织引导村民和村代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把党组织的主张变成村民组织的自觉行动。其结果,达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结合,促进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体现了村级组织运行分权制衡的原则,确保了决策民主与执行高效。

  二、国有企业——转变“两张皮”的思维模式

    自从十四大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以来,始终存在着“中心”与“核心”、“新三会”与“老三会”谁大谁小、谁管谁的争论与困惑。长期的困惑促使我们思考: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出路何在?把党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其结合点在哪里?

    长期以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着与生产经营相脱节的严重的“两张皮”现象,机构分设、内容狭窄、运行独立、人员专职,党建工作始终处于自我封闭的内部循环状态。按照这种“两张皮”的思维模式,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必然要独立于、游离于决策机构之上或之外,必然出现“中心”与“核心”谁大谁小的争议。对此,是按照以往党建工作的模式去改造公司治理结构,还是从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出发,去改进党建工作,这就是两种思维、两种出路的分歧所在。2004年10月,中办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做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重点在改进、关键在创新、目的在加强。”这就指出了处理二者的矛盾,主要是党组织要转变思维,立足自身改革。具体讲,就是要从公司治理结构这个框架出发,在这个框架内寻求:既有利于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又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既防止党政领导班子扯皮和内耗,形成多中心,又防止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制约监督。于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探索便应运而生了。党委成员依法进入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党员又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这种相互渗透的方式,使党委成员可以通过合法的组织形式和程序体现党组织的意图,又避免了两个中心的对立,达到了高效、制衡、监督的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也同样如此。企业管理的核心,是激发人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人的素质和创新力。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也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教育、组织和协调工作。这一共同点,决定了企业党建可以进入企业管理并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企业党建要从思想观念上、体制制度上、工作内容方法上、人员配备上融入中心,进入管理。使党建工作从空洞说教转变为具体可行,从自我循环转变为共同部署,进而在企业管理中起到主导、引导的作用。

    上述解开“中心”与“核心”困惑的探索告诉我们:改革企业党建,重点在于转变惯有的“两张皮”思维模式,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规则和内在要求出发,从“适应”与“结合”的角度,去改革党建、创新党建,从而达到加强党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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