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自身建设 >> 组工论坛 >> 正文
 

吉林省将基础测绘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8年01月24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测绘局联合向各市(州)、县(市)发改委(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从2008年起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计划,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以适当形式列入本地的年度或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通知指出,各市(州)、县(市)测绘管理部门,要根据《测绘法》、《吉林省测绘条例》、《吉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结合《吉林省测绘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吉林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本地的年度或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

    通知要求,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公益性事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基础测绘工作,确保基础测绘工作顺利开展。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