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全国党建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
一、增补李平安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不再聘其为特邀研究员。
二、顾祥胜、张宏(女)、胡正跃、刘树森、阎增余、潘荣、魏守良、李好臣、安玉林、李延保等同志不再担任理事;增补付咏中、杨烁、忻顺康、刘润忠、庞学东、娄东风、陈启福、范宗农、张东风、郑德涛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三、撤销李其行理事资格。
四、同意人民日报社机关党委作为全国党建研究会的会员单位,增补卫吉宗同志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