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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的二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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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2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一些身居高位的贪官,东窗事发后追悔莫及,口口声声说是因为自己不学习、不懂法。这种说法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事实果真如此吗?这要看从哪个层面上看。

  懂法有分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懂得法律条文,比如贪污受贿罪的起刑点是多少,贪污受贿多少钱判多少年,有哪些从轻或从重的情节,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等等。在这一个层面上,我相信多数贪官真的是不懂法的,因为他们从来就不屑于阅读这方面的书籍。

  另一个层面,是懂得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究竟有多大的作用,是钢铁还是面团,能在多大程度上落到实处,是权厉害和是法厉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事实和是吓唬胆小鬼的假话,等等。比如,在所有官员中,贪官占了多大比率;在所有贪官中,最终初揭露出来者占了多大比率,“安全着落”、寿终正寝者占了多大比率;在所有被揭露出来的贪官中,受到法律严厉制裁者占多大比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者又占了多少……我想,在这一个层面上,大多数贪官是懂法的,甚至比某些专门学习、研究法律的人懂得更多。

  因为,其一,从主观条件上讲,能在激烈的竟争中脱颖而出走入仕途者,智商和见识应该是不会差的。其二,从客观条件上讲,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掌握的资讯多,完全有条件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真实地位和作用作出准确判断。另外,官员的法定待遇是相当不错,非常值得珍惜的。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官员仍然敢贪污受贿,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贪污受贿的风险是相当相当小的!

  所以,某些官员之所以敢于贪污受贿,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而是因为他们太懂法,也就是说,他们深深懂得,在现实条件下,法(严格地说应该是惩治贪污贿赂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件中看不中用的摆设,贪污受贿的风险是很小很小的,即使万一被揭露出来,还可以通过“活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贪污受贿的收益却是非常大的,只要启动嘴唇说上一句话,或者动笔签上几个字,或者就可以拿到数十年、甚数几代人的都花不完的银子。在这种情况下,傻瓜才不贪污受贿呢!

  由此可知,如果法律不摆脱聋子耳朵的地位,即使官员们都能将法律倒背如流,也早贪不误。

  记得候宝林有这么一段相声,说有一个戏院的收票员拦住一个有权势的人要票,结果被打了耳光:

  “乙: 你就说认识他呀。甲: 认识?认识我还跟我要票,成心给我难看嘛。叭——,一个大嘴巴。乙 :好嘛,这就打人哪!甲: 哎。乙: 那你要说,不认识他呢?甲 :不认识?今就叫你认识认识。叭——,一个大嘴巴。”

  如果我们今天的法律也像那位有权势的人一样,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触犯了它的尊严,就会受到严厉制裁,谁还触犯它呀?

来源:中华杂文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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