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事关“责任审计”、“反腐”、“环保”等有关风暴的词语,开始多了起来,颇有风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翻开报纸,打开电视,“风暴”一词,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中国社会生活中一种“现象”了。 风暴到底是什么?按照现代汉语的解释,“风暴”是指规模宏大、来势凶猛的事件。纵观近年我们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的手段,无不采用“风暴”这种短期的、高压的行政方式来解决。 然,风暴到底有多大的威力?试以审计风暴为例,每次审计报告公布后就会刮起“审计风暴”,这个“风暴”每年都风头强劲,但披露的问题也依然是触目惊心。令人不解的是,每每 “老账”尚未偿清,“新债”又如潮而至。面对“仍然触目惊心”的审计账单,尤其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老问题上“屡审屡犯”的现实,真让人怀疑,“审计风暴”还能刮多久? 就现实而言,我们把一些执法行动称作“风暴”,这确是是个名字很强势、很浪漫的词。但现实却是一场没有丝毫浪漫色彩的、漫长而艰辛的拉锯战。盘点一下“风暴”过后的成果,可以说,每一次,“风暴”都跟在突发事件和被动形势后面“亡羊补牢”;每一次,“风暴”都未能如愿变成常规性制度固定下来;每一次,“风暴”能改变的都远远不如人们期待的多。 应该说,在推动各项工作,抓关键环节的过程中,“风暴”是必须的,因为它的强势,才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中重新建立权威;但“风暴”再强,也还是传统的行政手段,没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而且过于依赖各级执行者的个人意志。人们需要的是更长久、更富全局性的解决方案。 显而易见,“风暴式行动”,更倾向于在行政层面解决问题,而不是法制层面。有时候甚至是行政代替或者压倒法制。然而,其背后的逻辑却是,在风暴来临之前可能是“养虎为患”,而在风暴停歇之后又是“放虎归山”。所以,每次“风暴式行动”来临时,“山雨欲来风满楼”,颇有些“大限将至”之意,有时甚至也会收获掌声如雷。然而,由于这种执法行动并无常性,最后的结果难免是———“风暴不知何处去,坏蛋依旧笑春风”。“风暴式行动执法”断然是不值得赞美的。 是该告别“风暴”寻找新路的时候了。 什么是新路?个以为应在加强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说到底,没有制度上的相关跟进,“风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但制度建设比“风暴”更为艰辛。在“花瓶”和“令箭之间,在不同部门、地方和行业的利益冲突之间,在人们过高的期望和可能不那么完美的结果之间,亦有夭折的可能。面对严峻的各种社会形势,除了指标的考核问责制度未到位外,从经济上讲,还缺乏一套激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长期有效配置资源的机制。解决我们社会存在的一系列“灰色”问题,必须实现“历史性转变”,即“从主要用行政办法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问题”。 再以审计风暴为例。我们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从源头上治理预算违规频发——至少使审计“清单”不再那么“触目惊心”?近年来,审计监督之所以“风暴”频频,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恐怕跟我们现有的监督体制有关。因为监督体制中有不健全或不完备的因素存在,监督力度的大小就往往取决于监督者的作为程度了。于是,遇到有作为的执法者,监督力度便陡然增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执法者作为与不作为之间形成的“压差”。假若我们的监督机制健全,无论谁来执法,无论是张金华还是王金华出任审计长,其监督力度便不会出现人为的“压差”,又哪里还有“风暴 ,面对每日都可能产生的垃圾,是通过经年累月的积累到一起以便“毕其功于一役”,还是每日“细水长流”式的解决,对一个社会更有益处?这确实值得人思考。 所以,在治理当今中国任何一件突出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都不能“间歇性发作”,等着“待从头收拾旧河山”,不管是“环保风暴”、“审计风暴”还是“反腐风暴”等,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这些问题牵涉着我们每时每刻的生活,需要每时每刻的行动。一暴十寒、急一时之需的执法风暴,就像人工降雨,几炮打上去,即使下了点雨,也是不可能打出一个物华天宝、山清水秀的气候的。我们需要的是一套完整有效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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