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当前位置:常德党建网 >> 自身建设 >> 组工论坛 >> 正文
 

2008年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望突破10亿元

【字体: 双击滚屏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潇湘晨报2月23日讯 “湖南省去年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在4亿元左右,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额标准后,在原来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倍,因此理论上的增长将达到8个亿。”在昨日召开的《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情况通报会上,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德光表示,即使因冰雪灾害等因素将减免一部分税收,2008年湖南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仍然有望突破10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分四类地区,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为:大城市30元至1.5元;中等城市24元至1.2元;小城市18元至0.9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12元至0.6元。
  
  “以省会长沙为例,城区人口超过50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大城市的标准,因此适用的税额范围在30元至1.5元这个档次,同时遵循在原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倍的原则制定。”杨德光表示,各市县具体的“等级税额”方案应经由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3月底之前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省地税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根据城乡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土地使用税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的新情况,加强与国土、房产、民政、规划等部门的联系,摸清土地的使用底子要通过全面的普查,建立健全土地使用税台账要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尤其加强对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资企业的纳税辅导。
关闭窗口】 
  • 暂无相关链接
  •  
     
     
     
    主 办: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党建学会    承 办:常德市委远教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6-7786910                      邮 件:changdedj@126.com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委大院                   技术支持: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湘ICP备05000223                             建议浏览分辨率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