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3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专家咨询论证会在长沙召开。刘尚文 摄
三湘都市报2月23日讯 湖南省将在国内率先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规,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将公平、公开、民主等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邀请全国十多位法律界权威专家为新法草案进行最后的论证。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认真听取了专家们的意见。
助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周强说,自去年4月以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的酝酿和起草过程就经过了专家们的反复多次论证,之所以要制定这部法规,就是为了推动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提高政府行政的效率,为了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为了让公众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来。
“这部法规的出台,有两个新的背景。一个是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个法规的出台,也是一个改革的试验;二是我们湖南刚刚结束了抗冰救灾工作,这是一次对湖南的巨大考验,万幸的是没有冻死饿死一个人,而这其中应急管理工作和政府与公众沟通的加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周强表示,行政程序立法,将有助于推动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湖南的开创性举措
作为最早直接参与制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草案)》的专家之一,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认为,统一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有普及“正当程序”理念的意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将成为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另外,统一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可以节约立法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认为,如果制定了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行政机关规避法律、逃避程序法适用的问题。
专家学者纷纷畅所欲言,在肯定湖南这一开创性举措的同时,亦对这部法规草案的细化和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相关链接:预计3月底将正式实施
据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介绍,就行政程序进行统一立法,湖南此次在全国尚属首例。《规定》分为十章,具体包括总则、行政程序中的主体,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程序,特别行为程序、行政听证、行政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附则,共计169条。
据了解,这一《规定》目前已报送湖南省委、省人大等部门,预计3月底将正式实施。■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