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茂(中共湖南省花垣县委)善于集中民智是和谐社会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一是要让群众参与。既要不断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又要落实群众参与的随机性。在干部任前考察时,要尽可能地把知晓某干部表现情况的干部群众召集起来,范围不宜过小,也不宜把不知情的同志召集参与。对于涉及民生的大事,要广泛集中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再进行决策。
二是要让群众说话。要广开言路,畅通民主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能及时向上级反映,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能交给群众讨论,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彼此沟通,互相尊重。更重要的是尊重民意,把群众的意愿作为做决策、抓落实的重要依据,这是保证群众愿意发言、主动参言、献策建言的关键。
三是要善听群众意见。要注意倾听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少数人的意见。重大决策要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群众的述评,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要请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重大项目完成后要接受群众评议。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做到监督有规有矩,惩防并举。领导者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