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正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组织部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也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政治责任。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坚持公道正派,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公道正派,对于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公道正派,必须做到实事求是
坚持公道正派,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认识、处理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事实,尊重客观规律。评价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要用事实说话,不搞“大概齐”、“差不离”或凭印象主观臆断;碰到矛盾和棘手问题,要敢于亮出自己的观点、看法,言行一致,不能回避矛盾、左右逢源,或者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于不正之风和错误行为,要敢于坚持真理,勇于批评和抵制,不当“好好先生”;
遇到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要敢说公道话,不怕有风险。
二、最重要的是选人用人要公道正派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选什么人、用什么人,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国家前途命运。历史经验证明,能不能选好人、用好人,选人用人的人是否公道正派至关重要。只有公道正派,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识别干部,真正把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委以重任。相反,选人用人的人不公道、不正派,党的干部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度,就不可能得到认真贯彻,就会重用庸才,埋没人才,挫伤干部的积极性,难以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不仅如此,选人用人历来具有导向作用,“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如果不能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势必败坏干部队伍,败坏党风政风,贻害无穷。从这一意义上说,公道
正派是党的干部工作的生命。
组织部门是党委选人用人的参谋助手,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能否把好选人用人关,是检验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是否公道正派的试金石。应当说,我们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是尽职尽责的,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但也要看到,现实中仍然存在极少数组工干部在选人用人上封官许愿、搞团团伙伙、“跑风漏气”、奉行好人主义等现象,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些问题必须有效解决,否则不仅损害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形象,而且严重危害党的事业。
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就是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五坚持、五不准”的要求,把真正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从组织部门的职责来看,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贯彻执行条例越坚决、越彻底,选人用人就越公道正派。要坚持条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要全面了解、公正评价干部。这是公道正派地推荐、使用干部的前提,同时,了解、评价干部的过程,又反映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是否公道正派。这些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五结合”、“五区分”,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评价干部。“五结合”:一是把任职考察与平时考察和在重大突发性事件中的考察结合起来。既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对拟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又注意掌握干部平时在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表现,特别是抓住干部在重大斗争、重大突发性事件中的表现,着重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这次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天津市委组织部及时提出,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注重考察班子和干部,把抗击非典斗争作为考察、锻炼干部的重要机会,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把考察干部的德与才结合起来。既看干部是否“靠得住”,又看干部是否“有本事”。德是前提,才是支撑,最终统一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所取得的业绩上。三是把干部的“显绩”与“潜绩”结合起来。既注重那些外在的、眼前的看得见政绩,更注重那些功在背后、利在长远的看不见政绩,同时客观分析取得政绩的基础和环境。四是把领导印象与群众评价结合起来。既了解干部对上负责的精神,又了解干部对下负责的态度,最终看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五是把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在准确把握干部业绩和全面了解干部的长处与短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五区分”:一是把干部的文凭、资历与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区分开来,不能只重文凭不看水平,只重资历不看能力,要将干部运用科学理论和新知识,克难攻坚、抓改革、谋发展的能力和取得的工作实绩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依据。二是把得票多少与群众公认区分开来,不能简单以票取人,让那些作风不正、不敢得罪人,甚至拉选票、搞贿选的人得到好处,使敢抓敢管、勇挑重担、坚持改革创新的干部受委屈。三是把“数字”、“工程”与政绩区别开来,防止被热衷于追求个人名利、地位,搞形形色色、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或说假话、搞浮夸的人所蒙骗。四是把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区分开来,避免将集体的功劳记在个人身上。五是把关爱干部与感情用事区分开来,既真心诚意地关心、帮助干部,与干部交朋友,增强“干部之家”的亲和力,又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以个人好恶取舍干部。
三要准确推荐、合理使用干部。公道正派推荐使用干部,就是依据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和干部本人的实际情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党委选好人、用好人,当好参谋。组织部门在推荐、使用干部中应具体把握好四点:一是对干部情况的掌握要真实、可靠,对拟任职的岗位条件、班子结构要清楚、明确。所提出的推荐使用意见,必须体现扬人之长,避其所短;量事用人,人事相宜;以岗用人,科学搭配。二是要善于根据掌握的情况,有理、有据地表达组织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对事关重大是非原则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把应该说的、必须说的意见表达清楚。三是要态度积极,善于围绕全局,从发展趋势上判断,从整体优化上构思,从较高层次上提出选拔使用干部和配备班子的建议。四是要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视野不能局限于一人、一单位,否则,很可能会因为“人选所限,非他莫属”而使用了并不出色的干部。这样,对个别干部似乎“公道”,而对其他优秀干部,则很不公道。
三、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努力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培养公道正派品质,坚持公道正派作风,树立公道正派形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不断推进组织工作、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过程。
首要的是加强教育。公道正派问题,本质上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公道来自公心,正派源于正气:耍教育组工干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性锻炼,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名利观,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要在组织部门中深入开展公道正派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对坚持公道正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维护组织部门形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同时,组织工作有着很强的专业性,组工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仅仅有良好的愿望和自觉性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然,即使有公道正派之心,也难行公道正派之实。因此,要加强业务知识以及市场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拓宽组工干部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方,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把组工干部培养成“学习型干部”。
根本的是建立健全制度。与个人的素质、能力和自觉性相比,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公道正派问题上,制度同样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制度本身科学、完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个人的不公道、不正派行为;相反,如果制度本身不科学、有缺陷,个人行为很难公道正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知识分子与人才工作制度等,使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同时,要把公道正派的原则要求制度化、具体化,制定明确的、便于操作执行的公道正派行为准则或规定,用科学的制度保证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地履行职责。
关键在于加强监督。发挥教育和制度的作用,必须以监督作为保障,没有有效的监督,制度再好也会流于形式。首先是加强自我监督,从严治部。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执业资格的重要内容,严把组工干部“入口”关;要大力保护、表彰、重用坚持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对那些不公道、不正派的人,要严肃处理,努力在组织部门营造公道正派的风气。同时要强化外在监督。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是否公道正派,广大党员、干部心里最有数,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组织部门一定要放下架子,敞开“大门”,虚心接受党内外监督,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最公道、最正派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