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初,是在总结金华市推行以“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做法基础上,逐步延伸发展的。1998年,中央召开全国乡镇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普遍推开。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行农村“两公开”的办法和路子,通过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丰富内容、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两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两公开”实施成效明显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农村“两公开”的思想和组织基础不断巩固。各级党委、政府把统一思想认识作为推行农村“两公开”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针对一些基层干部头脑中存在的怕出“乱子”、怕露“底子”、怕丢“位子”等模糊认识,结合“三讲”和“三个代表”学教等活动,切实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领导对实行“两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地普遍建立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职责,基本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促进了全省农村“两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据统计,到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90%以上的乡镇和村实行了政务和财务公开。
突出重点,力求全面,农村“两公开”的内容日趋丰富。各地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乡镇、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公开。乡镇政务公开重点是各部门、各站所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用地审批、农民负担、民政救济等事项,以及基本建设项目、集体企业转制、财政收支等重大经济事项,向干部群众公开。村级财务重点是公开了村级财务收支、村干部报酬、债权债务、承包上交、土地征用费、项目招标发包等内容。为增强政务、财务公开的针对性,各地还结合中心工作,对群众关注的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在实践中丰富了农村“两公开”的内容。
创新务实,方便群众,农村“两公开”的形式呈现多样。各地在普遍建立公开栏的基础上,本着便捷实用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和方法,给群众方便,让群众满意。近年来,乡镇政务公开探索了首问责任制、二次办结制、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为民服务制度等做法,温岭、玉环等地还创办了“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制度,将政府机关的重大决策事先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当场做出答复或承诺。宁波余姚、慈溪、象山等地,组织千名机关干部下乡联村,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村级财务公开在探索村账乡代管、集中办公制度、会计监理制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和电算化管理的有效形式。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已有1053个乡镇、25602个村实行了委托代理制,分别占全省乡镇、村总数的68.6%和63.9%。
健全机制,加强监督,农村“两公开”的质量逐步提高。实行农村“两公开”,核心的问题是加强监督。各地通过上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理财、明查暗访等途径,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的监督网络,形成了内外结合的制约机制。为推动农村“两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地还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和监督制度,建立了利益挂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温州瑞安市在今年村委会选举中推行了“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村干部公开向全体村民作承诺、订协议,依法规范村干部行为,给村官“定规”、让村民“定心”。这些制约措施,保障了农村“两公开”的顺利开展,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都有了新的增强。
通过7年来的实践,我省农村政务财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一是增强了干部的自律意识,规范了干部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乡镇、村干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干部办事同群众商量的多了,自行其是的少了;勤俭节约的多了,挥霍浪费的少了;工作耐心细致的多了,作风简单粗暴的少了。二是提高了乡镇、村财务管理水平,加大了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力度,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规范了财务运作机制。三是扩大了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通过“两公开”,群众事前参与,把住了决策关;事中介入,把住了执行关;事后评议,把住了督促关,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加快了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四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从全省看,凡是农村“两公开”搞得好的地方,矛盾就比较少,群众上访也少。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以后,上虞市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量下降了71%,诸暨市减少了60%,湖州市减少了40%。事实证明,农村“两公开”搞好了,干部清白了,群众也明白了,正如老百姓所说:“过去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现在公道不公道,一看就知道。”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提高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质量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就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此为载体,不断提高乡镇政务、村级财务公开质量,逐步形成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的财务和政务公开;以群众评议为主要形式的行政监督和干部监督,努力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乡镇政权和村务运行,又有利于群众监督、让群众放心满意的农村管理机制。
合法合规推行委托代理制。村级财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村级财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和法律问题,涉及《宪法》、《公司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进程中,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顺利推行并长期坚持下去,必须赋予其合法的地位。乡镇是一级政权机关,而村经济合作社是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它们两者之间不存在着财产上的隶属关系。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从法律上讲,只是一般的委托行为,就是受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授权),代为村经济合作社记账、做账及进行财务管理。因此,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要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和保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经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村经济合作社与乡镇设立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记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集体权益不受侵犯。在这中间,“四权不变”是前提,“委托”是关键,“代理”是实质。原来许多地方探索的“村账乡(镇)管”、“会计代理制”,虽然模式差不多,但法律地位还不明确,合法性不够,现在要按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要求,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要依法做好完善工作,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合法合规运行。
规范县(市、区)、乡镇和村在委托代理制运行过程中的职责关系。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过程中要承担指导和管理职能,重点是做好“五个统一”。一是统一财务制度。根据村级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票证管理、结算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财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统一票据。使用规定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防止白条抵库;三是统一审核记账。督促乡镇严格审核村级收支原始凭证,进行计算机记账,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四是统一公开。明确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一锁,对村级财务资料建档管理。
乡镇党委、政府在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过程中,主要是承担服务和监督职能,履行好村级财务实行委托代理的职责。乡镇不得干涉村级正常事务,切实保障村级资金使用管理和自主发展经济的权益。乡镇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核、记账、建档等职责,及时反馈有关财务信息,帮助村级进行预决算、项目招投标等财务管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各村的财务公开表由乡镇代理服务机构统一打印或抄录给村进行公开,有条件的乡镇可通过便民手册、触摸屏等有效形式进行统一公开。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政府还要明确代理会计、助理会计、出纳员等人员的岗位职责。
各行政村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及时上报财务收支账目,不得隐瞒收支,坐支资金,私设小金库,搞体外循环。村支书、村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等村主要领导要遵守财经纪律,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开支审批。要及时公布乡镇代理机构下发的财务公开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纠正。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委托代理制是否能规范运作、取得实效,强化监督是关键。要把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要加强村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督,各村要建立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认真审查财务收支账目,对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实施监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乡镇反映;二是加强乡镇代理会计监督,代理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是否有证明人、经手人、审批人和监督小组的签章,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持退回补办或不予开支,每月要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县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政府第147号令)对村级财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或检查,并监督代理会计是否履行职责。
推行电算化、利用计算机监管,是加强监督的有效形式。村级会计电算化是对村级财务管理手段的改革,是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持久性和科学性的必要手段。通过电算化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核算,防止错账、假账、假公开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对于已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地方,要抓紧实行电算化,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要率先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或乡镇、村两级乡镇政务、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已实行电算化的地方,要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各级在推行电算化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软件,以便于数据的共享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通过委托代理制管好管活村级财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主要目的是要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委托代理制的效果好不好、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管好管活村级财务,有没有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群众是否满意,绝不能因为实行了委托代理制,而把村级财务管死,剥夺了村一级的主体地位。一是要有利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镇要帮助村级进行科学理财,搞好财务预决算、招投标管理、财务分析,规范村级资金的运行,理清发展村级经济的思路,开源节流,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的实力。二是要有利于村干部办事和村级事务的运转,凡是村干部职权范围内的、符合财经制度的必要开支,要保证及时入账,不能以各种理由拖、堵、卡。村级开支要实事求是,既不能乱用、挥霍浪费,也不能走极端,搞形式主义。三是要有利于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落实,要为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村务管理,畅通渠道,提供方便,真正使委托代理制成为群众拥护的、放心的村级财务管理形式。
以财务公开为重点,规范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推行委托代理制是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同时,对提高乡镇政务公开水平也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关于乡镇政务公开工作,2000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1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下发了[2001]7号和55号文件,对乡镇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监督保障和组织领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下一步重点还是突出财务公开、围绕规范完善抓好落实。一是要规范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对乡镇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公用经费支出、重大经济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详细具体。公开内容要实事求是,不避实就虚,不得搞“假公开”。二是规范程序,做到严格、科学,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乡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等,要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公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三是规范形式,做到便捷、实用,各乡镇和派驻站所都要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开,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各地还要建立健全检查考评制度、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群众举报查处制度、特邀监督员明查暗访制度等监督体系,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乡镇政务公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