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即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核心之点是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回顾党的历程,民主执政是我们党85年来始终不懈的追求。
中国现代政治史向世人昭示着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观的历史发展。20世纪初期,资产阶级政党通过社会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使中国进入到了不完全的现代社会。承负民族与时代使命而诞生的中国共产党,深切认识到中华民族的现代社会需求,开展了比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更富进步意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给中国现代社会带来了前进的曙光。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民主观念的初步实践。这一革命由于发生在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条件,它的目标是:在政治上,这种新型的民主主义革命的第一步是变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使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使国家形式的民主从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前进到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重要实践。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而开展民主政治的历史阶段。党通过宪法和党的章程确认并开展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民主政治,建立了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对少数剥削者专政的社会主义民主形态。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它以人民的权力为本意,由人民直接通过分区选举出来的代表体现绝大多数人对国家事务实行管理统治。在我们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的社会生活结构在党的民主执政下有序地建
设发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旨下,执政方面,党的集体及其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力行公仆本职,接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自身民主方面,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形态,使人民摆脱了几千年的封建桎梏,开始拥有了选举权力、言论、集会、出版、结社等自由民主权利,参与党和国家政治并监督其工作的权力。社会生活的民主机制方面,党创建了集民主要素于一体的政治协商制度,同时建立了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这些形式和实践都是党的民主执政的总体组成部分。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理论的无产阶级政党,它在执政的权力认识和表现上,应当体现权力的人民属性,做到民主执政,坚持代表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经常清醒地意
识到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那样: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上世纪70年代末期,党的执政走出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传统模式,进入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相关体制变革的新时期。改革开
放给社会主义社会进程,划出了传统与新时期两个既同质又差异的段落。在这样的社会生活中,权力执掌主体的主观作为可能增大,如果民主意识淡薄,就会使政权执掌及其运用偏离甚至违背它的人民性,使执政党在人民中的信任度造成损害。针对现实社会状况与党的执政效应,胡锦涛总书记告诫全党:民主执政的核心之点,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文化史的进程表明:民主有发生与发展的历程,社会主义的民主在当代中国有了新的里程碑式的大发展,而促进它发展成为新类型的社会主导动力,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争取民主的革命斗争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民主执政实践。民主执政作为党和人民一致合力的政治诉求,这一理念与实践应当贯彻到社会生活主体的各个方面,使政治范畴的民主与非政治范畴的民主、执政党的民主理念
与人民自身的民主观念的多重关系协调运行,从而建立起人民的民主理念与执政党民主执政理念的和谐互动关系。
(临组马荐自陕西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