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常常遇到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各种新的制度不断出现,另一方面是新制度出台后往往是热闹一阵就归于沉寂。
制度是靠人来执行的,如果执行总是打折扣,再健全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墙上画虎,成为摆设。
相对而言,我们不缺乏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能力,但缺乏制度的贯彻与落实的本领。大致来看,原因有三。其一是利益的驱使,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推三阻四。其二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潜规则”,常使违反制度者得益,执行制度者受损。其三是讲关系、遵旧俗的习惯,难免使那些讲规则、讲公平、讲公正的制度,遭遇各种麻烦。
迈向现代化,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创新不行,而制度执行不力更不行。制度执行与制度创新都不可偏废。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的执行力,同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软实力,它是一种对规则、制度的高度认同、忠诚与敬畏,是制度文化的核心。有了制度执行力的强大,才会有制度创新生命力的强大。
对制度的遵从,往往是从慎重进行制度建设开始。草率地建与废,常常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敬畏与不尊重。现实生活中出现了问题和矛盾,应该通过制度建设加以规范。有的地方出台的法规和规定,未能充分考虑客观条件、前因后果,结果往往是朝令夕改,这本身就是对制度的不尊重,削弱的是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制度建设的相对较长的过程,恰恰是倡导人们放弃旧思想、接受新观念的过程,也是让人们在制度文化氛围中接受熏陶的过程。制度建设的慎重,受其本身所必须遵从的程序、规则的制约。比如,制度不能“闭门造车”,而应当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公共制度建设要有公共决策的机制,制度建设必须最大限度地做到科学化、民主化,最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允许充分讨论。制度建立生效前还必须有一个缓冲期,这正是让新制度成为普适价值的重要时期。实践证明,这样建立起来的制度,执行的效果会好得多。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无论是某一行业、领域,还是某一单位、部门,我们都应当充分遵从制度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既要建立和健全完善制度,又要在培育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这样,制度才会产生真正的威力,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久远的影响。
(临组荐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