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推荐按每一职位1:2的比例填写推荐表,表决环节每一职位也提出2名拟任人选,近年来,湖北省黄石市积极探索干部选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作程序,从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用等关键环节采取全过程差额的方式,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
差额推荐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在进行民主推荐过程中,该市要求参加推荐的人员按照每一职位1:2的比例填写民主推荐表,然后进行分层汇总,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此举合理界定推荐人选范围。对于正职的推荐,除在本单位干部中推荐外,还在全市符合岗位要求和提拔条件的优秀干部中推荐;对于副职的推荐,一般从本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后备干部中推荐,或者采取非定向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范围。在完善推荐方法方面,该市根据实际情况,将群众举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并适度公开推荐结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氛围,增强群众的参与热情。科学汇总推荐结果环节,结合差额推荐的特点,合理设计汇总表格,做到既能够反映不同职务层次人员推荐的票数,同时又能反映最终的得票总数。对于汇总后出现的四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到不简单以票取人。这四种情况分别为:得推荐票位居前列,且票数相近的人数较多的;各层次推荐情况差距较大的;推荐票不够集中,导致得推荐票不高的;单位风气不正,人员关系复杂,导致推荐结果不正常的。
差额考察 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差额考察与等额考察相比,尽管程序上没有什么严格意义上的区别,但由于考察对象由一个变成了多个,因此在具体的考察过程中要做到有比较有选择。”黄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此环节工作总结为 “五看五比较”。即:看测评结果,比较干部的群众基础;看个性特长,比较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看工作成果,比较干部的政绩大小;看基础素质,比较干部的发展潜力;看社会反映,比较干部的廉洁情况。
差额酝酿 择优确定上会人选
在差额选任工作过程中,该市始终坚持把差额酝酿作为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力争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征求意见。如通过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尤其是分管领导的意见,让管事者荐人择人,做到管人管事相结合;通过征求人大、政协领导成员的意见,广泛听取建议,进行民主协商;通过征求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了解拟任人选的政治、思想、作风以及廉洁自律、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另外,对于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征求工商联、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通过个别酝酿,把分散的、单个的、零星的认识和意见,集中起来进行分析、比较、归纳,为市委书记办公会充分酝酿打下良好的基础。召开书记办公会时,重点是对职位空缺情况、领导班子结构要求、拟任职位要求、拟任人选基本情况、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呈报单位意见以及征求意见、个别酝酿等情况都进行充分酝酿。对在酝酿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意见,进一步进行综合分析,为差额表决干部打好基础。
差额表决 择优任用干部
黄石市在干部任用表决环节时,每一职位通常提出2名拟任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据该市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对差额表决范围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即除在换届或机构改革调整中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酝酿之后拟留任原职的外,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都实行市委常委会差额表决。为规范表决程序,具体操作中,首先由市委组织部向与会常委报告人事安排方案,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差额考察情况,然后由市委常委逐个发表明确的意见。在表决时,与会常委对拟任人选可以投同意票、不同意票和弃权票,但不能另提新的人选,最后以拟任人选得同意票超过应到会市委常委人数的半数形成任用决定。在加强后续管理方面,市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过程中,如与会市委常委对2名拟任人选都持反对意见,市委常委会可暂缓对该职位进行表决;对于未获得半数以上同意票的,该职务任用未通过,该次常委会不再进行表决;下次常委会可就同一职位提出同样的人选进行表决,仍未获通过的,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可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提交下次常委会表决。(《中国人事报》组织工作版供稿 通讯员黄组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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