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澧县县委根据农村政策的变化,加强了乡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了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目前全县乡镇干部学法、执法、守法规范有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全面和谐健康发展,其主要做法是:
一、抓组织学法,提高了乡镇干部法律知识水平。
县委针对以前乡镇干部学法氛围不浓,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常出现违法行政情况,在全县乡镇干部中开展了学法活动。
1、抓培训。县委制定《干部“四.五”普法纲要》和《干部“十.五”法律培训规划》,把乡镇干部学法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一是举办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针对国家颁布的新法律,选送部分干部到党校进行集中培训。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全县乡镇干部集中到县委党校进行了一次轮训。二是培训班上开设了专题法律课。每次办班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开设了法律课,并规定法律知识内容不得少于培训内容的1/3。三是开展学法知识竞赛活动。县委先后组织乡镇干部法律知识竞赛三次,专题学法演讲赛2次,优秀学法体会文章评选8次。
2、抓创学。县委把法律知识学习与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编发了创学法律读本。近2年编印《乡镇干部普法读本》近5万册,做到了乡镇干部人手一册。二是抓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县委规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法律学习日,各乡镇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聘请了法律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同时要求乡镇干部加强自学,要求每年写出学法笔记2万字以上,学法体会文章2篇以上。三是创办学法期刊。各乡镇党委每年根据阶段行政特点,开辟了《依法行政》专栏和《依法行政法律知识》专刊,帮助干部掌握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
3、抓考试考核。县委每年组织一次乡镇干部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并规定凡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在干部年度考察和年度考核中,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班子学法情况作为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凡不参加考试者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单位出现违法行政事件的,一经核实取消单位和一把手的评先资格,每年评选10名乡镇学法用法先进个人,有效地增强乡镇干部学法的自觉性。
二、抓预防查处,增强乡镇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县委认为,依法行政既要帮助乡镇干部学好法,更要约束他们用好法,预防查处是增强乡镇干部自觉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
1、建立违法行政案件的预警机制。县委针对乡镇计划生育、费用征收、企业改制、人员分流等中心工作,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每项工作的政策、环节、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并下放相关文件和法律依据,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依法行政案件的发生。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某些乡镇考虑经费不足,上报面积不实,在共同生产费收取时有意加码,造成乡镇之间区别较大,标准过高,群众意见大。县委及时从农经、国土、财经、审计、法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到乡镇、农户调查,最后确定全县按实有面积一个标准收取,并专门行文作了具体规定,杜绝了乡镇干部不依法行政。
2、加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乡镇干部不依法行政,出现重特大案件后,县委坚决依法查处,不坦护,不说情,加大惩处力度。2004年闸口乡煤矿出现特大安全事故,造成2死1伤后,县委及时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在事故原因属执行《安全法》不到位的结论下,1名乡镇干部被判刑,3名乡镇干部被免职,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调离降职使用。
3、明确了违法行政案件的责任划分。县委规定,因干部工作中个人违法行政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干部本人负责;因领导授意造成干部违法行政的,除追究干部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授意领导责任;因村组干部违法行政造成特大事故的除追究村组干部责任外,还要追究包村乡镇干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责任;因乡镇党委集体决策造成的违法行政案件,主要追究乡镇党政一把手责任,同时追究相关干部责任。乡镇干部如对责任追究不服从,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三、抓制度完善,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法律知识是基础,预放查处是手段,长效机制是保障。县委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立和实施了四项制度。
1、建立乡镇聘请法律顾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司法局牵头,每3—5个乡镇聘请1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资由县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法律顾问必须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突发事故的处理,常年接受乡镇干部的法律知识咨询,帮助乡镇干部搞好法律知识学习。
2、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指出教训,划分责任,依法处理,在全县进行通报。同时相关乡镇根据类似情况自清自查,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县纪委和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闸口煤矿事故出现后,凡有煤矿的乡镇都进行了自清自查,提出了整改方案,并面向社会公开。
3、建立违法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责任划分,对不依法行政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实行责任追究,该查处的查处,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近三年,全县因不依法行政而受到责任追究的乡镇干部达13人,追究率100%。
4、建立公正的干部选任机制。按照《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对依法行政中优秀个人和化解重大问题成效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在干部调整时,根据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合理安排其职位,去年有2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为副书记后分管综治和计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