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民市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注重岗位需求,坚持“多层次了解、多角度观察、全方位评价”的原则,严把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关。
一、人才储备实际,根据选择出干部“点”
严格坚持《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在选择出干部“点”上,注重树立以政绩论英雄的导向,结合人才储备实际,在优秀班子中选拔干部,在干事的班子中确定考察对象,真正把勤政为民、想事干事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
同时,注重根据岗位需求,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职务来确定考察对象,选择更适合本岗位的干部,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岗相适。
二、严格考察程序,扩大考察民主
首先严格坚持《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任前考察。做到将考察方案作“详”、将考察预告作“足”,将考察报告写“实”。考察对象确定后,在与被考察对象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告示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提高透明度,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程度。
其次实行差额考察制度。按照拟任职务1:2以上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使考察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公平。
三、完善考察方法,实行全方位、立体化考察
一是多层次了解。考察中注重扩大考察人员范围,除《条例》规定需要参加的人员外,还吸收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人物和群众代表参加,保证参加考察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是多角度观察。优化考察手段,延伸考察触角,拓展考察空间。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办法进行考核。在考察干部工作圈的同时,注重考察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
三是全方位评价。评价干部时,坚持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既看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又看领导干部的发展潜力;既看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又看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既看领导干部的实干精神,又看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通过考察对领导干部做出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临组摘自新民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