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先进性,关系国家民族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保持先进性。县级党组织要肩负起时代使命,走在时代前列,必须始终以正确的执政理念、科学的执政方式和优质的执政效能,将党的先进性体现在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之中。
保持先进性,执政理念上必须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核心的执政理念。作为县一级的领导集体,县级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必须在服务于民中正确执政,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政就是服务群众”、“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新型执政观,不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绝不能搞权力寻租,绝不能利用手中权力损害群众的利益。必须在从严治党中正确掌权,要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科学人才观,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必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推进全面发展,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保障,坚持做到发展过程中既注重效率又兼顾公平,既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又高度注重安全稳定,既突出发展地域的代表性又兼顾发展的平衡性,始终做到“一二三产互动,城乡经济相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持先进性,执政方式上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执政能力的强弱、执政水平的高低,直接通过执政的方式来具体体现。因此,县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探索科学的执政方式,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凝聚力和战斗力。科学地执政,必须在领导方式的法治化上下功夫。要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使县级党组织的领导程序、领导活动、工作方式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党代法”。科学地执政,必须在领导方式的民主化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正确处理好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进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和党内监督制度等,在制度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发挥好制度的个体效能。科学地执政,必须在领导方式的科学化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的执政能力的组织保证;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始终用民主集中制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保持先进性,执政效能上必须始终坚持“优化机制,选贤任能”。党的先进性,最终体现在党的基层组织执政效能的发挥上。县级党组织必须着眼于整体执政效能的优化,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实践中实现领导班子结构的优化,按照梯次配备、知识互补、专业配套、个性相容、类别结构协调的要求,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要切实建立科学的“育才”机制,努力促进干部结构的合理化。要通过采取考推结合的方式,建立起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保持领导干部队伍源头的活力。要切实建立科学的“选才”机制,努力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比例和层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实行“上”与“下”的动态管理,保持领导班子能力水平的最佳状态。要切实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努力促进干部实现能力与职位匹配的科学化。既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又坚持“因人而异用人才”,让不同才干、不同类型的人才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最大的才干,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临组荐自《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