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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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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6月1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全党同志要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是推进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也是厦门特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不久前,我们结合抽查第三轮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就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机关党建的生机和活力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分析,形成了一些看法和思路。

  一、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必须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提高

  围绕中心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自觉性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有一些党组织尽管经常组织党员学习,也开展了一些活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热情也比较高,但党建工作效果一般,没有受到单位党组(党委)和大多数党员的认可和支持。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贴得不紧,没有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工作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中心”意识,只有这样,党建工作才会有正确的导向,才会有活力,才会有战斗力。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清形势,找准党建工作为经济业务工作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扎扎实实地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市直机关党工委要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主动了解和把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意图,做到围绕中心发挥作用,围绕中心开展活动,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合唱中有机关党组织的声音,有机关党组织的形象,有机关党组织的行动。要根据市委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全市的决策上来,把提高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统一到市委经济发展总体战略的实践中,使机关党建工作紧跟市委的工作部署,与经济工作合拍。机关各级党组织也要转变观念,摆正机关党建工作在整体工作中的位置,了解和掌握党组(党委)的工作意图,把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做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完成的实际效果来检验机关党建的成效。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厦门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提出的今后五年“力争实现四个翻番,上四个新台阶,实现四个协调发展”的发展目标,团结凝聚党员干部的力量,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厦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必须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

  调查显示,各级党组织普遍重视理论学习,近年来,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形势任务的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逐步提高。在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和反对李登辉抛出的所谓“两国论”斗争中,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但理论学习也存在形式比较单一、学用结合不紧、教育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为此,我们要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摆在机关党建的首位,推动理论武装工作往纵深发展。首先,要注重学习对象的层次性。要根据各层次党员干部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学习方法,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订好计划,排好专题,进行理论研讨;处级干部要定期参加理论轮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普通党员要坚持每周半天的在岗学习制度。其次,要注重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在学习中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发生的深刻变革,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把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思想与行动相统一,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再次,要注重学习教育的实效性。在理论学习中要以人为本,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当前,要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的精神上来。

  三、增强机关党建的活力,必须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

  党建工作责任制自1995年建立以来,现已实施三轮。几年的实践证明,通过建立和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党委)特别是党建“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意识普遍增强,机关党组织对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更加明确,机关党建更有活力。这种好的做法,我们定要坚持,并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实践中认真总结反思,不断完善,切实抓出成效,抓出特色。在实际工作中,要抓住三个环节:首先,要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建责任制能否得到落实,关键是看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组(党委)书记能否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虽然党组(党委)书记作为责任人向市直机关党工委签订了责任书,但由于绝大多数党组(党委)书记兼任行政“第一把手”,在精力投向、工作安排上容易产生“重业务轻党建”的偏差因此保证党组(党委)书记思想、工作、措施“三到位”,是落实党建责任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市直机关党工委要经常与党组(党委)就实施党建责任制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磋商,为党组(党委)落实党建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提供帮助。同时,要定期召开“党建第一责任人述职会”,检查“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的工作水平、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以此作为考核该单位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向市委提出报告。要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增强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责任制、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其次,要抓住基层党支部建设这个重点。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建设在机关党的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党支部坚强有力,机关党建工作才会富有生机和活力,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我们要把党建工作重点放在党支部建设上,按照“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培养一支好的党员队伍,建立健全一套好的党建制度,形成一种好的作风,创造一个好的工作业绩”的“五好”目标,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往几轮实施党建责任制时,我们重点抓与直属党组织签订党建责任状,而对直属党组织与所属党支部建立党建责任制重视不够。因此,在实施第四轮党建责任制时,我们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基层,转移到支部,督促各直属党组织与所属党支部建立党建责任制,分解责任指标,健全责任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再次,要加强分类指导。要根据直属党委与总支、支部之间,市属机关与省部属机关之间,机关与事业、企业之间的不同特点和区别进行分类指导,要把各单位党建存在的薄弱环节作为实施党建责任制的着力点。在指导检查工作时,要改变以前“鞭打快马”的做法,多到党建基础比较薄弱、工作条件较差、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必须健全制度,狠抓落实,以制度规范机关党建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机关党建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落实的保证。机关党建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形成一套比较规范、齐全的制度体系,基本上涵盖了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但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也会变成一张空文。调研中我们发现,现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不是“无章可循”,而是“有章不循”。一些单位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的执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关于“机关党委(总支)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重要会议”规定,只有约35%的单位执行了;关于“机关党组织应参与考核本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规定,只有25%的单位执行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公示制度”,还有30%的单位尚未执行。因此,既要抓好制度的建设,也要抓好制度的落实,两者不可偏废。首先,要加强对《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其它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让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党员明确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增强党员遵守党规党法的自觉性,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其次,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要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新变化,对吸收新党员提出了新的标准。我们就要根据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党员发展工作等有关规定做相应的修改、补充。再次,要根据党建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新的规章制度。要针对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贴近实际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必须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努力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给党的建设带来许多新的矛盾和新的问题。我们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为市直机关党工委,首先要转变观念,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机关党建才能充满活力。一是在工作安排上,要做到“硬”、“软”兼顾。《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负有领导责任。但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实施领导是通过履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能来实现,因此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的领导需从宏观上加以把握,主要是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掌握思想动态、总结推广经验等,要多在提要求、出点子、引路子、解难题上下功夫,同时每年也可以组织一、二场比较有影响的主题活动。但切勿搞得过多,管得过细,要给基层党组织留有自由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工作。二是在工作指导上,要做到“面”、“点”结合。要注重面上的工作推动,做到整体推进,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要善于发现、培植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给予推广,使各级党组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达到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的目标。三是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旧”、“新”并重。一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理论灌施、“三会一课”制度、思想政治工作等,要坚持下去,不能变。同时也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机关党建的科学分量。如应用互联网技术便捷的特点,在网上开展工作,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在工作考评上,要做到“形式”、“效果”相统一。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没有一定的形式和载体是不行的,要积极开展各种贴近实际,为党员干部所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党员干部在参与中提高觉悟、接受教育。但只看“形式”,不看“效果”也是不行的。因此我们在检查工作时,既要看作了哪些工作,开展了哪些活动,又要看这些工作和活动取得哪些实效,对促进业务工作的完成起了什么作用。

  六、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必须优化结构,畅通渠道,切实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增强机关党建活力的组织保证。近年来,市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他们在工作难度大、生活比较清苦的情况下,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做了大量的工作,是党的干部队伍中的无名英雄。但调查显示,这支队伍也存在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交流渠道不畅通、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据统计,1998年以来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交流面不到20%平均每年不到2人;40多位专职副书记中,提拔到局级领导岗位的仅1人。一方面那些年富力强懂业务的优秀干部不愿意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担心一旦“陷”进去就会“拔”不出来;另一方面,现有的专职党务干部中,那些有学历有专业技术的中青年干部又希望到业务部门工作担心“一入空门,终身为僧”。党务干部后备队伍严重不足。为此,市直机关党工委要争取市委的支持,疏通选拔任用党务干部的渠道。对党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推荐,建议给予重用提拔,以调动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把好选配专职党务干部关,把一些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党员吸收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单位党组(党委)也要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安排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重要会议,为机关党组织了解全局、服务中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党务干部,不仅要压担子、提要求,而且要主动关心他们的成长,帮助解决机关党组织自身的问题,如职级待遇、活动经费、轮岗交流等,不断改善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条件;要把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干部锻炼成长的阵地和摇篮。广大党务干部也要发扬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淡泊名利,爱岗敬业,虚心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临组摘自厦门机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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