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的意见》,积极鼓励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国家干部(教师和医务人员除外)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学习。选派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选派、岗前培训的方式进行,每批选派干部外出锻炼时间为两年,选派期间,所在单位每月发给本人50%的工资,剩余部分除按规定交纳被选派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外,留给各单位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同时,县委县政府还规定今后在选拔任用年轻干部时,优先考虑外出锻炼的选派干部,此项制度极大地鼓舞了外出锻炼的年轻干部,给他们吃了“定心丸”,有效解决了目前干部队伍中人浮于事、运转困难的问题和矛盾。
《意见》出台以后,广大机关干部踊跃报名。首批28名选派干部经过培训后已奔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锻炼。
(临组摘自汉中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