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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在农村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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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7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江西省上饶市在农村中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活动,以党组织承诺、多个党组织联合承诺、党员个人承诺、多名党员联合承诺等组织与个人相结合的承诺模式,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地位。

  上饶市将承诺活动的做法归纳为“一定、二审、三公开”。“一定”,即定承诺范围,通过对不同承诺主体的承诺范围作出不同的要求,使承诺更加贴近群众需要。对乡党委要求重点在围绕乡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集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等方面作出承诺;对村党支部要求重点在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扶贫帮困、公益事业、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出承诺;对党员承诺则重点放在政策宣传、社会治安、民事调解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作出承诺。“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审查。对不符合实际、盲目承诺的要求其重新作出承诺,务求承诺能取得实效。“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对党员的承诺,通过发放党员承诺卡,在公开栏上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基层党组织作出的承诺还必须在党员大会上公开。

  上饶市坚持在引导和规范的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通过建立立体监督体系、动态考评机制和逐一销号制度,确保为民服务承诺制落到实处。

  上饶市采取上下级党组织互相监督,承诺监督小组专项监督,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广泛监督的办法,构建了全方面立体监督体系。动态考评机制规定,每季度将承诺主体的履诺情况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每半年召开由部分党员、承诺对象、群众代表、专职监督员参加的评议大会对履诺情况进行点评。为防止基层党组积和党员作承诺时,开“空头支票”、打“白条”,上饶市建立了承诺登记备案制度和销号制度,对不履行承诺或未完全履行承诺的,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限期履诺或完全履诺,对承诺兑现的,经承诺领导小组确定后,予以销号。

  推行为民服务承诺制后,上饶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承诺、争当先锋,迅速形成了“承诺树形象,践诺展风采”良好氛围,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

(临组荐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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