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澧县召开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织统一管理工作会议,这标志着该县酝酿近半年的纪检组织统一派驻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该县首批实施纪检组织统一管理的有规划局、计生局、招商局、城管局、民政局、建设局、环保局、房管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劳动局、广电局、文化局、交通局、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20家单位。
为解决纪检组织管理体制不顺,日常监督不力,甚至监督缺位的问题,增强纪检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检查职能,便于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或减少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今年6月25日,该县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直单位纪检组织实行统一派驻。据了解,这项举措目前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还是一个创举。
据悉,实行统一派驻后,这20家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将从过去的由县纪委与驻在部门党组(委)双重领导改为现在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编制将从过去的在部门改为现在的在纪委;人选将从过去的县委组织部提名改为现在的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考察;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将从过去的县委组织部与部门党组织进行考核改为现在的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及福利待遇,也将从原来的由驻在部门发放改为现在的由县纪委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