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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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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09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人才的合理流动,有助于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疏通人才流动通道,建立聚才措施,形成聚才洼地,为更好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一、突出“四个尊重”原则,管好激活各类人才。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四项原则,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人才观念,管好用活各类人才。首先,牢固树立“人才盛则事业兴”、“人才是第一资源”、“选用人才是第一责任”的用人观念,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实行绩酬挂钩,创新人才收入分配机制。对科研成果明显,创造社会财富突出的人才,要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重奖。建议市县两级设立最高人才成果奖,市一级设奖金额为20万元左右;县一级为10万元左右,极大地激励人才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第三,建立健全拔尖人才(高级人才)末位淘汰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专技人才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实施末位淘汰。对工作不思进取,政绩平庸的拔尖人才,应予以批评教育,两年内业务工作无建树,影响较差者,应取消拔尖人才资格及其有关经济待遇。第四,建立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机制,改革劳动就业和职称评定制度。要逐步健全人才市场功能,彻底打破身份、年龄、行业、地域等对各类人才的限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树立不论身份、年龄怎样,只要通过劳动能创造社会财富和科研成果的人就是人才的观念,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给予他们享受评定相关职称和有关经济方面的待遇。另外,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应尽快制订改制企业的拔尖人才具有技术股份,机构改革中的事业单位的拔尖人才具有技术职位的文件政策,认真执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积极维护高级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

  二、建立以竞争择优为主导的人才选拔机制。进一步强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人才管理机制,让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腐观念,树立选人注重业绩,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等观念,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人才的公开选拔和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舞台。要建立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人才的实绩考核,真正做到选准选好人才。

  三、创新聚才留才机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人才自主求职就业空间无限扩大,各类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得到大幅度地提升,无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聚才、留才增加了难度,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根据形势任务和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新特点、新变化,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和创新留才、聚才之策。一是事业留人,尽量拓宽优秀人才的发展空间。党政领导,要立足现有条件,在不断改善环境条件的同时,集中精力谋求事业上的发展,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使人才感到切实有所需,有所用、有所值;二是待遇留人,合理提高优秀人才的收入水平,首先,要更新观念。按照“四个尊重”原则,重奖用劳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人才,积极维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实行知识的有偿转让,让他们用知识先富起来。其次,适当提高超劳务补贴待遇,要调整完善超劳务补贴发放办法。对拔尖人才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中的加班补贴,以及在单位上的急、难、险工作中智力的付出,应给予优裕一般工作人员的补贴。三是感情留人。积极主动为人才排忧解难。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要突出以人为本,始终把关注人才的发展,挖掘人才的潜力,发挥人才的创造力,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确保各类人才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尽量帮助解决人才的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等基本生活问题,以便留住其“心”。

  (作者第中共安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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