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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扎实抓好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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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去年来,我们临澧县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列入2006年度建设计划的20个项目村全部在去年底高标准完成了建设任务,其余列入2007年度建设计划的29个项目村也已全部开工建设。在整体推进这一惠民工程的过程中,我们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努力把此项工程建成了合力工程、民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一、统筹协调抓发动,凝聚建设合力

    1、扎实做好各级党组织的发动工作,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抓”的局面。为高度统一思想,我们及时组织县、乡、村层层召开了汇报会、动员会,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识到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所有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人人确立了自己的联系点村,他们在建设过程中,经常深入点村调查研究,解决困难;各乡镇都明确一名党委委员、一名机关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所有项目村一律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抓,支村委其他成员分工协作抓。这样,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扎实做好县直相关部门的发动工作,形成了“一家比着一家抓”的局面。我们通过在县直各部门中组织开展“三个比一比”的活动,即“比一比困难,看是局机关困难,还是村里困难;比一比重要,看是部门创收重要,还是活动场所建设重要;比一比贡献,看其他部门为活动场所建设做了什么,本部门又做了什么”,促使他们积极配合,主动加大了支持帮扶力度,特别是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和一个村,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援。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办公、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了特事特办,除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外,县内执行的行政事业费、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全免,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3、扎实做好广大党员群众的发动工作,形成了“一村赛着一村抓”的局面。我们要求各项目村结合“爱我临澧”主题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引导发动,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在外出创业人员中,我们以“党员务工组长”为纽带,通过“家乡建设汇报会”的形式进行引导发动,扩大了宣传范围。通过宣传造势,广大党员群众“爱我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被调动起来,纷纷义务投工投劳,捐款捐物。修梅镇鸡山村入党积极分子王爱民在外打工致了富,不忘家乡建设,为村里修建活动场所捐出5万元。不仅如此,全县还有40多个未纳入项目建设规划的村,也在广大党员群众的倡仪支持下,纷纷筹措资金,开始动工建设活动场所。

    二、统筹协调抓规划,把握建设标准

    1、集中民智,科学选址定点。我们按照“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坚持求教于基层、问计于群众,采取“三级审定”的方法选址定点。即首先由项目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方案;然后由各乡镇党委召开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按照有关政策帮助村里划定具体区域;最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村进行现场勘测和审核,合理的予以通过,不合理的重新选址,尽力做到了定点科学,贴近实际。

    2、尊重民意,统一基本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研究确定了“六个一”的建设规划,即每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有一(房)屋、一(操)坪、一(旗)台、一(风景)树、一(宣传)栏、一(休息)亭。每个村的“六个一”如何布局,面积大小、建筑风格等如何确定,则通过党员群众表决后逐级上报审定。对活动场所的主体建筑,我们按照省里设计图纸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出了平房、楼房两套建筑图纸,在全县推广应用,并提出了“四统一”的要求,即统一式样、统一标识、统一色彩、统一内饰。对办公用品的配置及室内布置,我们既做到了尊重项目村的的意愿,由各村结合实际自主申报,又做到了统一审批、统一采购、统一布置。特别是党员活动室的党旗、入党誓词、各项制度牌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统一制作上墙,并统一配备了报架、文件盒、会议纪录本等,为把项目村建成基层党建示范点打下了良好基础。

    3、维护民利,坚持量力而行。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我们特别注重把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根据各项目村实力妥善控制建设规模,注意整合资源,尽量与村级其他公益性、服务性设施配套建设,做到所有工程建设与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相衔接,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引导经济强村建成示范性工程、中等水平村建成规范性工程、经济薄弱村建成实用性工程,坚决杜绝了举债建设、集资建设、大拆大建等情况。这样,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做到了“两个不增加”——不增加集体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

    三、统筹协调抓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1、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我们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县直部门和乡镇组织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县委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均签订了活动场所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职责。对不能按时通过检查验收或在资金管理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另外,施工前,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工程队还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划分了安全责任,增强了安全施工意识,确保整个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在施工招标问题上,我们结合实际,要求以乡镇为单位自主选择素质高、技术过硬的专业工程队进行施工,县、乡、村、施工队四方签订建设合同。各村聘请党员、村民代表作为监督员,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程开工之后,我们要求各乡镇及项目村每10天汇报一次工程进度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同时,组成两个巡回督查组,轮流巡查工地,全面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指导。工程验收时,依据《验收细则》,逐项进行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市建设办复查验收时,对我县项目村的建设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

    3、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我们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乡镇经管站设立了专门账户,补助资金一律纳入专户实行专账专管,根据工程进度合理使用。为加强工程资金监管,降低工程造价,我们对资金运作、使用进行了全程指导、监督。工程发包前,安排专业人员对各项目村的工程造价进行初步核算,为各乡镇提供了一个比较准确的指导价位,使各乡镇在与工程队签约时占据了主动,尽可能压低了工程承包款。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县审计局和乡镇经管站财会人员不定期地对各项目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效避免了工程款被挪用、挤占等情况的发生。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过程中,努力做到了“用尽可能少的钱,办尽可能多的事”,确保所有项目村全部按时高标准地完成建设任务,为全面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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