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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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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6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作为部门单位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权力掌控的核心地位,权力过大、过于集中,使“一把手”犯错误的概率和机会大大增加。因此,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刻不容缓。如何进行有效监督,我们认为关键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强化“一把手”权利运行的公开透明。针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人、财、物的配置与管理,出台规范审批程序和规范职责权限,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对单位进行公开,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特别是要坚持好政务公开制度,将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公布于众,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实行全程公开;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建立承诺制、听证制、公告制;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对基建项目、重大投入项目要征求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然后公开招标,集中采购,明确相关人员管理,要增加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重大情况让群众知道。选拔骨干要公开、平等和民主,让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身正气、德才兼备的人走上领导岗位。

    二是要加大“一把手”的轮岗交流的推行力度。作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长期在一个单位任职,难免会产生很多弊端,工作缺乏激情,缺乏创新,满足于轻车熟路,更为重要的是容易形成“一把手”权力走偏,形成“一言堂”,助长“家长”作风,因此,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应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干部交流制度,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的“一把手”,在同一职位的任职时限达到一定年限后,要实行轮岗交流。

    三是要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制约。对“一把手”身兼数职,权力过于集中的,应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可采取党委书记和行政“一把手”分别担任,以利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的独揽和滥用;对涉及人、财、物的重要岗位,要明确不同的领导分管,“一把手”负责把关与协调;同时,定期对“一把手”进行检查考核。专门制定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利用“一把手”任期述职、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考核手段进行监督。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严格“一把手”权力运行的责任追究制。 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对其权力运行中产生的不良后果实事责任追究,特别是在“一把手”用人的问题上,上级部门要把好任免关,不得口头推荐,不得私下打招呼,严格实施用人失察追究制度和“首提责任制”,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出问题追谁责,特别是要把好提名推荐关,发现被推荐者在推荐时就已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首先提名推荐者的责任。在干部提拔任用上,引进竞争机制,严格差额选举。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责任追究。

    五是要全面推行“一把手”任期内和离任审计。要对“一把手”在任时的工作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对即将离任、外调、离职的“一把手”要进行超前的全面审计,对金额大,资金去向不明,其他班子成员不知道的,要一查到底,不要留有审计余地。要明确财务支出标准,规定“一把手”支出权限,超过一定金额的发票要集体审核,各级审计部门对不合规定的发票一定要严查根源。对钱物要实行分开管理,管钱不管物,管物不管钱,即对管钱单位,经办人员不得直接购物,而购物单位不得直接管钱,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票据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彻底铲除“一把手”滋生腐败的土壤。

  (来源:桃源)
  (编辑: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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