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待遇低难留住人。法院干部横向交流不畅,干部在审判岗位上解决职级待遇较行政机关困难,队伍缺乏生气。法官职业风险大,经济待遇与同行律师比较差距很大,导致部分人不安心法官工作。澧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先后有2人辞职,5人申请分流。
二、人员素质与法官职业化要求存在差距。澧县人民法院在岗119人,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仅5人,还有31人未取得审判资格,干部队伍素质与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职业化的要求有较大的距离。
三、干警呈老龄化趋势。目前该县人民法院干警年满50岁以上的有32人,30岁以下的仅2人,平均年龄为45岁,有审判资格、可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平均年龄48岁。全院司法警察19人,平均年龄42岁,14人在40岁以上。再过几年,随着一批中坚力量的退休退职,法官队伍将出现断层,审判力量青黄不接的问题相当严峻。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