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总的来看,党政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领导干部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良作风,比如工作深入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虚假浮夸、奢侈浪费、玩风太盛、好人主义等。这些不良作风虽然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产生的危害是不可低估的,不仅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党群关系的改善,影响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决策的落实,而且还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必须强化监督,坚决纠正。
一、强化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必须从加强教育入手,提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素质。在教育方法上,一方面,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教育同转变职能、服务基层、注重实践结合起来,力避空头说教;另一方面要把教育同整顿、处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搞好自查、互查和民主评议。要把领导干部思想作风 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增强教育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在教育内容上,切实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政治组织观念、群众观念、政策法制观念、勤政廉政观念和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道德约束力。
二、强化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制度。领导班子学习中心组要定期组织学习,上级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对领导骨干进行调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二是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基层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变“上访”为“下访”,为群众和下属单位排忧解难。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建设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务活动除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外,都要面向社会和单位干部职工公开,重点是重大决策公开、公务活动公开、办事程序公开、财务收支公开等,增强工作透明度。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属领导干部个人结婚离婚、建房卖房、出国出境、接受馈赠、配偶子女招工、招干、参军、调动、父母子女婚丧嫁娶、身边工作人员提拔等重大事项都要向组织部门报告。六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教育制度。对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异常、群众有反映时,及时进行谈话教育打“预防针”,防微杜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三、强化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必须加强监督网络建设,形成扭转不良作风的合力。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需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的监督网络。一是组织监督。主要是通过党组织内部监督,包括各级纪委的监察审理,组织部门的考察考核,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达到监督领导干部的目的。二是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通过实行人大评议领导干部、弹劾不称职领导干部,严格监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通过执纪执法部门法纪追究,严格约束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行为。三是舆论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对各种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四是群众监督。实行群众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各界包括政协、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也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干部监督信息员,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了解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状况。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扭转领导干部不良作风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必须拓宽监督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内一般都能把握住自己,但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内,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政治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很容易受到色、利引诱,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来。因此,我们监督的触角要延伸到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只有这样,才能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实施有效监督。
五、强化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诫勉降免和法纪制裁等强制性措施的作用。从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违反制度规定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致使个别领导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沉痛的教训充分证明,对在思想作风上出现严重错误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杀一敬百,决不能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各级党委要坚持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该诫勉的一律要诫勉,该降免的决不能留情,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一定要依法予以追究,只有这样,才能把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桃组郭述华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