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针对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党员之间存在的“一团和气”,优点谈得多谈得深,缺点谈得少、泛泛而谈等不正常现象,通过借鉴经验、反复探索,对民主评议全过程实行“三公开”。
一是评前公告。及时公告民主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党员基本情况,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缴纳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党员自评报告。
二是评中公开。党组织将党员自己述评、党员之间互评、党外群众代表帮评的结果梳理后进行公开。
三是评后公示。党组织最后根据综合评议情况和群众对评前、评中公示的反映情况,对照党员年初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定性定量兑标,评定出相应的再进行公示。
该市推出这一举措后,全市广大党员及群众都积极投身到看公示、议公示、评公示中,增强了党员参评的责任感,开辟了群众参评的新渠道,增加了评议过程的透明度,确保了评议结果更加真实和准确。
(来源:津 市)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