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委组织部作为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县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职责,切实负起成员单位的政治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县综治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部务会始终牢固把握“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原则,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常务副部长孟令君作为综治责任人把综治工作列年度工作目标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亲自规划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年初,分级签订了综治维稳责任书,配备了1名专干,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并将综治工作情况与干部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严格奖惩。
二、发挥特定职能作用,助推全县综治工作。一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年初,在评比优秀组织工作者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时,将拟评选对象和单位名单交县综治办、信访办等审核,对在综治、信访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的个人与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二是切实贯彻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建立了综治维稳责任人政绩档案制度。对全县所有综治维稳责任人进行了摸底、登记、造册,定期向综治部门收集其在综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表现,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动态管理;三是对乡镇及县直单位综治维稳一、二、三责任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奖,积极主动的向县综治办、信访办了解征求履职情况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在推荐县委表彰和命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享受县委养老保险奖励对象考察、以及今年来的几次拟提拔重用干部工作、七一前夕发展党员等工作中,主动到综治办、信访办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对履职较差、存在问题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四是认真履行了维稳责任,广泛做好党员干部自觉维护稳定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了责任范围内特殊群里的稳定工作。例如,近几年,围绕军转干部群体、下岗党员群体,做了大量的稳定和落实待遇的工作。另外,对于来信来访,属于组织工作范畴的,一律坚持热情接访、详细记录、依法办访、认真回复。范畴外的,认真做好转办工作。部机关实施了领导接访日制度,各组室明确有业务对口的接访专干,此外还设有专门的接待室,明确专人接访、处访。
三、积极开展部机关平安创建工作。1、积极创建“平安和谐部机关”。一直以来,澧县县委组织部坚持开展创建“平安和谐部机关”活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治安防控工作。近年来,部机关从未发生过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2、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清查工作。按照澧综治通【2008】2号文件要求和全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清查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部机关及时配备了工作力量,由常务副部长孟令君为分管负责人,办公室组织实施,两名干部负责联络和报送工作。此项工作中,部机关对全体干部自有房屋情况及租住人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了解,并对所归口管理单位的清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检查督导。因为清查到位、工作得力,目前为止,未发现一例影响国家安全、奥运安全的重大敏感性问题和可疑对象。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明显。部机关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了各种纠纷,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本单位干部及其家属没有发生一起因矛盾激化而转为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4、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年初制定计划,平时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以及相关活动。在普法考试中,确保了100%的参考率和及格率。部机关无一人参加邪教组织活动和其它黄、赌、毒活动。
四、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抓好综治工作。组织系统共有五个下属单位,在综治工作中,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好了上传下达、指导安排、督促检查、归口抓总等职能。从年初责任状的签订,到各项具体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到各种紧急临时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对下属单位综治工作的考核、通报和奖惩,都较好的落实到了位。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