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学分构成。为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将多项内容列入学分考核范围。考核分为必修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必修分包括学习分和考试分,附加分包括思想汇报、志愿服务得分。
二、改进学习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实行“循环式”授课方式,在党校安排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史教育、时事动态等内容,入党积极分子可灵活安排听讲时间,实现随到随学,授课老师随堂打分。
三、加强学习管理。列入考察对象的积极分子必须修满至少70个学分才有资格转为发展对象(其中必修学分必须达到50分)。必修分包括平时分(每月安排的理论学习每次2个学时,每个学时2分)和考试分(学期结束进行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加20分)。附加分则按规定累计加分。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