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申保人数快速增加,入保对象指标控制,困扰着“应保尽保”目标的实现。
二是从业人力不足,困扰着实现申保对象的逐户调查、审核。县级民政低保部门本来就人少(两三个人)事多,乡镇一般也就一名民政专干,面对剧增的工作量,深感力不从心,按目前低保申报程序:被保者本人申请,村、社区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表面上看,层层审批,把关很严,但实际上低保对象收入以自我申报为主,部分申保人有意无意地瞒报收入,民政部门又无力及时逐户调查、审核,由于没有成套科学规范的标准来衡量申保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申保对象无论条件好坏,一律上报,因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低保工作只能是谁碰到谁抓,不得已采取“爱哭的孩子先喂奶”的办法应对,导致“入保”把关不严,错、漏报现象较为频繁,且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三是退保机制不健全,低保“一吃到底”的现状,困扰着“入保”、“退保”有序良性运行。下岗、失业、疾病等造成的贫困是暂时的,当被保者摆脱困境后,就应主动退保,目前对被保者的经济收入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联动监督机制。民政低保主管部门,对被保者经济收入的动态监控几乎为零;而被保者所在的村、镇、社区居委会及办事处,很难或不愿监控,从而被保者的“退保”也只能靠被保者主动申请,据查,尚无低保对象主动申请退保的情况,县域低保户逐年增多。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