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单位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鼎城区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年终检查活动。一是严格检查审批。区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下到乡镇、农林场、区直单位进行年终检查。特殊情况,确需开展的检查活动,必须报区委办或政府办审批同意。二是严格检查纪律。经批准进行的检查活动,必须持有“两办”的介绍信,并严禁在检查活动中对被检查单位索拿卡要。各单位对未出示介绍信或进行索拿卡要的检查组,可以拒绝接待,并及时将情况向“两办”报告。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活动的单位,区委、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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