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津市市为突出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立足突出重点对象、重要内容和重点时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监督对象上突出“重要岗位”。 “一把手”在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只有抓好对他们的监督,才能抓住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一把手”工程,把全市科级单位一把手向社区公布,让他们接受来自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的立体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二是监督内容上突出“重要决策”。对涉及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外事活动、重要的公务活动、重要的人事安排等内容的领导干部决策活动,我们强调有效监控。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包括违规后的相应处罚措施,杜绝违规操作后无人制约的现象。特别是在融资贷款、土地批租、项目审批、工程发包、股票上市、税收减免等方面,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三是监督时间上突出“重要时间”。如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各种传统节日等,都属于“重要时间”范畴。加强对领导干部在这些时间的监督,防止个别人借机敛财、请吃请喝、收受贿赂。通过继续开展抵制“红色名片”行动,树立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同时通过聘请54名社区监督员,对领导干部 “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等,都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予以监督。
(津市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