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全县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年度普法考试,是澧县推进全民普法的重要举措。今年,为保证普法考试效果,狠抓“321”措施的落实,真正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一、“三公开”、增强透明度。澧县把握重点,开展年度普法考试的组考、考试与补考及考试结果等情况“三公开”,强化了年度普法考试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地调动公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一是组考工作情况公开。2006年11月、12月,澧县县、乡两级组织了处级干部和科乡级班子成员、县直单位公职人员、乡镇公职人员和村级干部年度普法考试及补考,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派出8个检查组认真检查了组考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及时向全县通报。二是考分网上公开。集中阅卷后,依法治县办迅速将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分数在“澧县法治”和县政府网上公布,还公开了查分电话。实行了考分的随意查对。三是考试结果公开。在考试成绩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村的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和领导干部、一般公职人员、村干部考试成绩前100名以及缺考人员情况向全县通报。
二、“二考评”,增强领导重视度。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的考评内容能增强领导对此项工作的持续性的重视。今年,澧县按照年初县岗评委员会制定的《普法依法治考评细则》,以年度普法考试为主要内容之一,依法治县办对全县32个乡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考,并将考评列入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其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由依法治县办单独考评。在二个考评中有2个乡镇因年度普法考试结果不理想失去了评先资格。
三、“一考核”,提高了公职人员学法意识。各乡镇、各单位将年度普法考试情况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考试不及格或不参加普法考试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岗、不得评为各层次的优秀。今年全县有23人因普法考试原因被评为基本合格岗,有11人取消了评先资格。
(来源:澧县依法治县办)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