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村民对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澧县在全县选择32个村建立了“村务发言人”制度。县委专门出台《关于在全县农村试行“村务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先期试点的32个村每个村推荐1名村务发言人,村务发言人要求由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对全村的情况比较熟悉,且文化较高、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村民担任。村务发言人制度的有效实施,增加了村委会决策的透明度和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