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县人大安排,澧县审计局自2008年3月底开始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该局在审计中积极采取措施,突出六个重点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从资金来源着手,核对专项资金的拨入和使用,对已使用的专项资金,跟踪审计至项目施工单位,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了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截留、挤占、挪用问题。二是在资金管理方面对单位设立的专账与开设的银行专户进行了核对,确保专项资金账实相符,防止专项资金未进入银行专户,出现被挤占挪用问题。三是根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立项审批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立项着手,检查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与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是否一致的,主要通过检查核对项目验收资料与批准的项目计划资料的主要内容,确定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防止出现项目不按计划完成,随意调整计划,虚报工程进度,冒领补助资金等问题。四是审查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看项目是否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交竣工验收等制度。有无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五是审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看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是否按方案设计的建设规模完成,项目成本是否真实,有无高估冒算、损失浪费等问题,工程交付使用是否真实完整。六是审计工程造价账目与实地察看、稽核相结合,看新建公路运行质量,维修是否频繁,材料配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偷工减料现象。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