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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没有责任的“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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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30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各级领导机关为了推动工作的开展,采取了许多种类的责任状,如为了搞好招商引资、计划生育、防汛抗旱等工作,往往会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期达到完成任务、搞好工作的目的,这些责任状的签定也的确会起到一些激励作用,但现实生活中往往走入一些误区,主要表现在:
 
    一是只明确接受任务者的责任,很少明确下达任务者的责任。有些所谓的责任状,都是上级对下级的一纸任务通知书,只要求下级如何做,如何达到目标,却没有规定下达任务者本身应该负有哪些领导责任,应该保证哪些条件,应进行哪些服务等等。
 
    二是只明确对上级要负的责任,很少明确对人民群众应负的责任。责任状规定对上级要负的责任明确而具体,然而对人民群众应负什么责任,应如何做到群众满意,应向群众提供哪些服务工作及服务好坏有什么标准等,都缺少明确的规定。
 
    三是只明确从量的方面完成任务,很少明确从质的保证。就责任状本身看,有些指标确定的依据、检查考核的方法缺乏科学性。一方面,指标定得太高,具体实践中真正完成任务者寥寥,对大多数完不成任务者的惩罚也就难以执行,责任状也就成了一纸空文;另一方面,考核体系不科学,有的地方只有任务布置,没有督促落实,考核凭印象、凭材料、凭统计报表的现象比较严重,客观上也助长了官出数字现象,报表中充斥着“摸脑壳数字”,假话之风盛行,害莫大焉。

    出现没有责任的“责任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也有脱离群众、官僚主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在作祟,不论什么样的原因都是于人民利益、于党的事业有害无益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让责任状真正发挥作用,关键是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让群众去确定奖罚标准和任务指标,这样才能使任务和指标定得实在,符合民意。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责任奖罚。要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责任制,该打谁的板子就打谁的板子。

(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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