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桃源县委组织部建立并推行了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对实名举报信访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无论查实或查否,都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面谈反馈、电话反馈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或办理去向。
推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后,群众信访举报量比去年同期平均下降了近三分之一,举报问题基本属实的比例上升了18%,群众对举报查核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举报责任意识和对组织部门的信任感明显增强。同时,组织部对实名举报认真调查核实,不仅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而且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教育帮助,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调查未发现问题的干部“正本清源”,解除了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组织部还注重将查核结果应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做到了言出有据、言出有力,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来源:桃 源)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