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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岳普湖县建立三项制度规范远程教育资源“村校共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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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06日  来源: 互联网    点击次数:

    岳普湖县建立并完善了站点共同使用、考核共同实施、村校联席会议“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站点在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

    一、站点共同使用制度。明确学校站点设备所有权属县级教育部门,使用权属村、校双方,日常维护管理由学校具体负责。学校和村各自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实施“一岗双人、一人双责”制。村党支部利用学校双休日、节假日和放学休息时间,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培训。同时,积极在学校与村党支部、教师与群众、学生与家长之间开展“一校帮一村”、“一师帮一户”和“小手拉大手”等帮带活动,增强了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

    二、考核共同实施制度。县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把“村校共用”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年终由县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共同对各乡镇党委“村校共用”站点与村级站点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三、村校联席会议制度。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村党支部与学校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重点就站点维护、管理、使用和制订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学习培训计划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协调解决站点维护、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汉组远荐自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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