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六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不断深化党员亮身份活动,增强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汝城县结合十七大精神和新《党章》,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证》制度,并为全县13000多名党员制作和发放了《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党员证”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费证、流动党员证的功能集为一体,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基本情况、入党誓词、党的性质、党员权力和义务、党员缴纳党费情况、流动地点(单位)变更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责任区(岗)、党员年度奖惩情况、民主评议等情况。
该制度对党员证的管理及使用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党员随身携带,随时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必须持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定期向当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党员证的填写并做好记录;党员证由党员自己保管,每年农历十二月十五到次年正月十五由所在党支部进行年度注册,逾期不注册的由党组织派人提醒式谈话,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注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每年底民主评议党员时,党组织对每名党员的党员证填写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作为评先树优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
党员证制度的推行,将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
(汉组远荐自湖南红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