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央中组部出台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使用、党费管理三个方面作了充分阐述与要求,并于4月1日起执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县委组织部下发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县远教办乘这次学习的契机,在全县126个远教终端站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一是利用文件学。县委组织部将通知精神印发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党委组织各基层支部召开党员会,集体学习。二是通过网络学。县远教办利用互联网,下载《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保存在未接地网的站点,随时为上机学习的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资料。三是开展活动学。基层党组织把《规定》的通知精神编成苗歌、苗剧和短信在党员、积极分子中广泛宣传,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据统计,该县印发学习资料6000余份,为流动党员发短信300余条,有1.1万名党员参加学习,学习率达98.5%。
(汉组远摘自红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