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冈市积极探索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新机制,狠抓乡镇关键环节,实行四种制度,助推远教工作平稳深入发展。
一、是实行乡镇党委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党委职责,以各乡镇为责任单位,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站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市委组织部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村支部与管理员层层签订管理与学用责任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操作员培训是否组织到位、学用活动是否正常开展等,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负有直接责任,对在工作中失职的,一律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将此纳入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是实行乡镇党委成员办点示范制。规定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站点外,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委员还要分别办一个示范站点,市远教中心根据《武冈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每年对所有示范站点单独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在全市通报,考评结果还将作为乡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是实行乡镇远教辅导员专职制。为确保站点建得起、用得上、长期稳定运行,武冈市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党委选拔配备一名文化程度较高,懂计算机,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年轻干部担任远教辅导员,协助组织委员抓全镇(乡、办事处)的远教工作,具体负责站点的一般故障排查和操作员的技术培训,指导站点学用工作的开展。
四、是实行经费奖励制。市远教中心从工作经费中拿出专门经费,对在年度综合考核和各级抽查中,管理、学用工作评定达优良等级以上的站点,实行经费奖励机制,鼓励站点管好、用好设备,发挥实效。
(汉组远摘自红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