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书记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落实党的反腐倡廉政策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乡镇纪委书记在履行纪检监察职中面临着“四难”,严重影响了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职能的发挥。
1、兼职过多,精力难以集中。乡镇纪委书记作为一名乡镇的班子成员,往往担负多项工作任务。如安乡县的20个乡镇纪委书记中,由于近些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导致乡镇领导职数减少,乡镇纪委书记除了本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还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政法稳定工作、财税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多项工作,其中,最多的分管了5个方面的工作,这就导致乡镇纪委书记很难集中精力抓反腐倡廉工作。
2、业务不熟,工作难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在不断完善、不断发展。而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却没有与之相匹配的业务水平,从而导致他们很难胜任现阶段的纪检监察工作。有的是“老瓶装新酒”,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还是用老办法、老思维来解决,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纪检工作;有的是在业务知识不全面,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的则干脆就一个“门外汉”,遇到一点点难题就推上面、找上面,特别是去年乡镇基层审理权上收到县级纪委后,这种现象更普遍。
3、调动频繁,工作难以深入。当前乡镇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乡镇干部思动、思迁的现象十分普遍,乡镇纪委书记也不例外,很难安心于乡镇纪检工作。有的想挤入提拔升迁的快车道,有的想进城工作等等,他们就没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把主要精力用在跑关系、走后门等方面。这就导致了乡镇纪检干部异动频繁,工作难以扎实、深入,只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4、位置不高,威信难以树立。目前,省、市、县三级的纪委书记都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而乡镇纪委书记大多都不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尽管有的地方的乡镇纪委书记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但是这种兼任没有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只是因人因时而异,用人的灵活度比较大。乡镇纪委书记不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就使得他在班子中说话的分量就不是很足,在群众中的威信就难以树立,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难以全面开展。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人没有充分认识到乡镇纪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乡镇纪委书记面临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党员和农村村组干部,而当前农村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农村党员和农村村组干部腐败的机会很少,所以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也相对较轻,乡镇纪委书记的工作最多也就是开几个会,办一至两件责任追究的案子。二是培训不经常。由于目前乡镇普遍财力紧张,乡镇用于干部培训的经费很少,再加上乡镇纪委书记的分管的其他工作多,使得每名乡镇纪委书记一年难得培训一次,有的甚至几年难得培训一次。三是制度不健全。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规定,乡镇纪委书记在乡镇党委中的地位不是很高。
(来源:安 组)
(作者:郑明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