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制度 搞好村级民主理财
津市组织部调研室
最近,我们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先后到2个乡10个村进行了座谈,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查看了帐目、报表。结果表明,当前大多数村做到了民主理财,但有极少部分的村没有做到民主理财,其表现有几个方面:
一、乱摊派、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二、收费不入帐(不开正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专用收据或农业税务税证),支出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三、折买山、水、田、地不动产,村里的建设召开村支两委会讨论集体定价,皆由村书记说了算。
上述情况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综合施治,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月审计日制度。目前实行村帐乡管,每月28日至30日为村级财务审计日,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选出的代表担任,他们集中对村级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村里领导不插手,让理财小组独立工作,其成员都要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村里支出的每一张票据都严格审核,符合财务制度的支出才能由民主理财小组加盖专用章,盖章之后的票据才能入帐,否则乡镇经营站拒绝作帐,由支出个人负责。另外,理财小组还要核对收据,对每张收据进行核消,不能套用收据,更不能收费不开收据。理财小组每月对村级财务收入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后,还要就村级增收节支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二、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民主理财小组的审计结果,各村应召开党员、小组长会议进行通报,通过“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开,对“村务公开栏”内群众不太明白的财务收支情况,理财小组成员耐心细致地解释,给群众一个“明白”,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由理财小组成员向村民代表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并且公布每个农户的上交税费明细。这样,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心里有了底,并对村干部有了真实的认识,从而减少了村民因不了解情况而对村干部产生抵触情况的现象。
三、建立健全理财小组成员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对村级的财务预算及重大建设事项的开支以及其他事情,都要拿到“村民议事会”上,由村民代表,小组长代表,党员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讨论通过并公布在公布栏上,让群众早知道。如果没有经过村民议事会通过的事情,而由少数人作主(如买山、水、田、地等)进行了,通过群众的反映或其他形式让上级组织知道后,要该作主的少数人写出书面说明,检查,如果从中收取贿赂的,还要从重处罚,并且由“该少数人”作主的事情是无效。
(津组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