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乡镇的领导履行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职能不到位,当安全与建设发生矛盾时,往往以发展经济为由,随意减少消防投入和消防设施的建设,甚至干涉消防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不少乡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违章冒险生产经营,消防安全问题较多。
二是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步履维艰,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当前小城镇普遍存在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路等消防设施不配套的问题。澧县15个建制镇,除县澧阳镇外,市政消火栓建设都达不到规定要求,甚至大多数没有设置市政消火栓,还普遍存在道路狭窄、消防车无法通行的情况。
三是专职消防力量严重不足,无法应对小城镇日益复杂的消防安全工作。目前县级大都只有一个县消防中队,公安消防人员严重不足。小城镇目前正面临建设高峰,项目多,上马快,漏审漏验现象十分突出,造成小城镇火灾隐患层出不穷、消防安全环境恶化的非正常状态。
四是小城镇整体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较差。目前村镇火灾死亡人员中,60岁以上的老弱病残人员占60%%以上。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鳏寡孤独人员或妇女、儿童在火灾中得不到及时救助造成的。随着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电气线路逐年老化,长期超负荷运行,小城镇由于用火、用电、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起数的60%以上。
五是经费紧张严重制约了小城镇消防建设的发展。湘西北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差,招商引资优势少,以农业为支柱的经济结构在免征农业税后,财政保吃饭都成了问题,对消防投入是有心无力。经济发展较好的城镇除去工资和日常行政运转外,财力所剩无几,能用于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极其有限。在这种情况下,不是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就被“省”掉了。
(来源:澧 县)
(编辑:朱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