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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教育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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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5日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情况越来越复杂,为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的接收、教育和管理,我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因地制宜,健全组织,构筑流而不散的组织机构。㈠ 合理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以成立流动党支部,扩大管理的覆盖面,选配责任心强、有管理经验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并经常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在流动党员相对分散的地区,设立党小组和工作联络站,对流动党员实行直接管理,使管理更加简便。㈡ 拓展新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农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新社团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要主动承担起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职责,及时掌握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情况,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管理措施,使流动党员“隔山隔水不隔音,离乡离土不离党”。

  二、严格把关,加强教育,构建流动党员长效管理机制。首先各级党组织在办理党员关系转接时,在进一步登记转入转出党员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认真审查党员转接条件,凡是填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其次实行行前教育与返乡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流动党员外出前,党组织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重点的对他们进行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提出明确的要求。外出党员返乡期间,所在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党纪国法以及就业技能等教育培训。此外负责人员要打破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被动局面,主动与办理组织关系的党员或代办人员沟通情况,讲明政策、制度,要求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三、强化回执,跟踪管理,使党员流动不流失。规定基层党委在接到转来党员的组织关系后,3日内以信函的形式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答复;转出方在转接有效期满10天后仍未收到复函的,需与接收方沟通,跟踪转接组织关系党员的去向,并负责督促转接好组织关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征求他们对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收缴党费等。转接单位双方在转接前、转接中、转接后都要互通情况,要使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从而消除流动党员管理中的“空白地带”。

  四、创新活动举措,促进方式多元化,增强党组凝聚力。组织可根据党员需要,社会发展或时政热点多开展相关的主题活动。要从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时间短、内容精、方式活、效率高”的思路,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使流动党员每次活动都能带点收获回去。如每个季度布置组织生活会的专题内容和提纲,提出活动要求,开展富有吸引力的党组织活动。对不能及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要通过寄信函、发资料等形式,保证流动党员能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对流动党员进行会前征求意见,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来提高流动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同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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